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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四川文理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报通知

来源: 发表于:2016-12-07 19:27:45 文章点击数:[]

校内各部门:
    根据2016年科研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启动2016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科研基金项目
    结合学校学科团队优势和特色,以培养教师的学术科研能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目的,重点支持40岁以下且没有立项项目的中青年教师。自2016年起,每人立项不超过1 项。
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自然科学重点项目资助0.8万元,一般项目资助0.4万元;人文社科重点项目资助0.6万元,一般项目资助0.3 万元。
    (二)专项研究项目
    科技处根据学校或地方发展需要发布课题指南,并向全校或一定范围发布或招标,由校学术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主任会议择优立项并确定资助额度。同时,学校将根据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动态发布其它专项申报及指南,请及时关注科技处网站。
    1、高等教育研究
    围绕当前高等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热点问题,结合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中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以及人才培养模式打造等领域开展专题研究,重点突出科研为教学服务、为学生服务、为管理服务、为科学决策服务。
    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资助1万元,一般项目资助0.5万元。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
    2、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着重面向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具有普遍、长期和宏观指导意义的问题,优先支持以问题为导向、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的实证研究及具有前瞻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创新试验项目。
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资助1万元,一般项目资助0.5万元。申报指南详见附件2。
    3、巴文化研究
    2016年度巴文化研究课题已于7月发布申报通知且立项,详见科技处网站。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者必须是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组织者和完成者,每个申报者本年度只能主持1项或参与2项项目。
    2、项目主持人必须征得参与者同意和亲笔签名,否则申报无效。
    3、有在研项目延期或校级项目未结题者,本次不得申报。因主观条件致使科研课题终止的负责人两年之内不得申请新课题,不能完成科研任务且不提出终止申请的负责人三年之内不得申请新课题。
    4、申报课题不得与其它各类课题重复,硕士、博士论文研究课题不得作为校级课题重复申报。
    三、申报材料
    申报书提交以部门为单位,汇总后统一将纸质版申报书材料:申报书2份、活页6份(参与者需亲笔签名,附件3)、简表1份(附件4)、汇总表(附件5)及电子文档交至科技处5020办公室。电子文档命名请按如下格式:姓名+部门名称+项目名称。
    四、申报时间
    本年度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6日上午10:00。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瑞杰;联系电话:2790085
    地址:行政楼5020办公室,邮箱:1262615764@qq.com
    附件: 申报附件材料.zip

                                                           科 技 处
                                                          2016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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