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四川文理学院巴文化研究院、秦巴文化产业研究院科研项目申报通知
来源: 发表于:2017-05-19 10:49:48 文章点击数:[]
校内各部门:
为进一步促进秦巴文化的深入研究,加强学校特色文化研究和学科建设,促进地方经济文化全面发展,经学校研究批准,决定启动2017年度巴文化研究院和秦巴文化产业研究院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科研项目申报立项以“繁荣学术,推出精品;挖掘瑰宝,以文化人”为学术宗旨,立足本地特色,以培育重大社科研究课题为导向,发掘和弘扬传统文化,促进传统文化与新文化的交融与建构。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为学校学科建设、地方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项目类别
1、攻关项目,经费为3万元。
2、重点项目,经费为1万元。
3、一般项目,经费为0.3万元。
三、申报条件
1、项目主持人应为校内在职在岗教师。
2、攻关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3、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
4、每位申报者本年度只能主持1项。申报者必须是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研究成果须符合学术规范,能够体现学术价值、创新性和应用性。
5、项目主持人1人,一般项目参与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5人,重点项目参与成员人数不予限制,所有参与者务必真正参与项目研究工作,项目主持人必须征得所有参与者的同意和亲笔签名方为有效,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6、有校级在研项目延期或项目未结题者,本次不得申报。由于主观原因致使科研课题终止的负责人两年之内不得申请新课题;由于主观原因不能完成科研任务且不提出终止申请的负责人三年之内不得申请新课题。
7、申报课题不得与其它各类课题重复,硕士、博士论文研究课题不得作为年度校级课题重复申报。
8、项目研究方向参“2017年度巴文化研究院、秦巴文化产业研究院专项课题指南”。
四、项目管理
1、课题申报、结项及经费的使用须严格按照四川文理学院《科研平台专项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川文理[2017]62号)规定管理和执行。攻关项目除参照学校科研管理办法及执行之外,须另行签订项目合同。
2、申报课题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或研究报告的,在立项后一年内完成(从批准立项之日起算);最终成果形式为专著的,在立项后两年内完成,最长不得超过三年(从批准立项之日起算)。一经获准立项,请务必严格按照计划时间执行,研究过程中一律不得申请延期。
3、项目结项时被确立为优秀结题或以专著结题并达到出版水平者,由巴文化研究院、秦巴文化产业研究院按立项经费的一定比例给予出版经费资助。资助具体办法由巴文化研究院和秦巴文化产业研究院另行制定。
五、申报材料
申报书提交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由学院科研秘书汇总后,统一将本学院纸质版申报书材料(申报书4份、活页7份,参与者需亲笔签名,见附件一、附件二)、简表(1份,见附件四)、汇总表(1份,见附件五)及电子文档交至巴文化研究院、秦巴文化产业研究院办公室(图书馆B509)。电子文档命名请按如下格式:姓名+部门名称+项目名称。
六、申报时间
本年度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9月27日17:00。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席蓬 安敏 联系电话:0818-2791058
地址:校内图书馆五楼B509 办公室邮箱:BWHYJ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