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清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表于:2021-04-19 08:39:26 文章点击数:[]
各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负责人:
接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科研项目结题清理工作的通知》(附件1)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的结题验收管理,学校拟进行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全面清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18年12月31日前批准立项未结题验收的省教育厅科研项目。
二、清理要求
(一)未结题验收的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负责人,请本次需要申请结题验收的,尽快向科技处提交结题验收材料,本次将统一组织结题验收,所需材料详见《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省教育厅及校级科研项目集中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网址:https://kjc.sasu.edu.cn/info/1006/3172.htm。
(二)因特殊原因,本次不能结题的,需项目负责人向科技处提交延期验收的书面申请,延期时间限于2021年11月之前提交结题材料(附件2);无特殊原因,本次未提交或未达到结题标准的项目,一律作撤项处理,撤项项目经费结余部分按照相关财务规定由学校统筹管理使用。
三、清理时限
本次清理截止时间:2021年5月7日,若遇问题,请及时与我联系。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62580
附件:1. 关于做好科研项目结题清理工作的通知.pdf
科技处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