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逾期未结题科研项目开展集中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表于:2025-04-08 15:12:47 文章点击数:[]
校内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校级科研项目的结题管理,提高项目研究质量和完成效率,促进科研项目成果的产出,学校计划对逾期未结题校级科研项目开展集中结题验收工作。请各二级部门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开展此项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集中结题范围
2019年及以前获准立项逾期未结题的校级科研项目,详见附件2。
二、集中结题安排及要求
1.科研平台专项研究项目
按学校《科研平台专项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项目满足办法规定的结题要求后,报送相关结题材料,经科技处会同科研平台审查和专家评审后予以结题。
2.博士专项科研基金项目
按学校《博士专项科研基金项目实施办法》进行管理,项目满足办法规定的结题要求后,报送相关结题材料,经科技处审查和专家评审后予以结题。
3.其他校级项目
项目满足立项文件的结题要求后,报送相关结题材料,经科技处审查和专家评审后予以结题。
三、材料报送要求
1.结题需提交材料清单:《申报书》、《专家鉴定表》、《申请结题验收项目情况汇总表》、《结题表》(2份)、项目成果总结报告1份(不少于1500字)、项目结题成果(包括论文、著作、调研报告、专利证书、获奖证明等);
2.本次集中结题验收的校级科研项目,请各项目负责人将结题材料提交到所在学院教科办,由教科办统一收取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并统计填写《申请结题验收项目情况汇总表》后报送至弘德楼5022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363761932@qq.com,机关部门项目负责人结题验收材料直接报送至科技处。
3.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1日下午16:00
4.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818-2393756
四、注意事项
参照教育厅《关于对审计发现科研管理有关问题加强整改的通知》精神,根据项目负责人提交的《科研项目延期结题承诺书》,此次承诺期满仍不能结项的逾期课题,学校将予以撤项处理。
请各二级学院、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及时将通知要求传达到相关项目负责人,以确保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能按时结题。
附件: 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对审计发现科研管理有关问题加强整改的通知.pdf
2.2019年及以前获准立项未结题的校级科研项目名单.xls
科技处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