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管理入口
 
1 3 4
立项结项 首页 >> 项目管理 >> 立项结项 >> 正文

关于对逾期未结题科研项目开展集中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表于:2025-04-08 15:12:47 文章点击数:[]

校内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校级科研项目的结题管理,提高项目研究质量和完成效率,促进科研项目成果的产出,学校计划对逾期未结题校级科研项目开展集中结题验收工作。请各二级部门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开展此项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集中结题范围

2019年及以前获准立项逾期未结题的校级科研项目,详见附件2。

二、集中结题安排及要求

1.科研平台专项研究项目

按学校《科研平台专项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项目满足办法规定的结题要求后,报送相关结题材料,经科技处会同科研平台审查专家评审后予以结题。

2.博士专项科研基金项目

按学校《博士专项科研基金项目实施办法》进行管理,项目满足办法规定的结题要求后,报送相关结题材料,经科技处审查和专家评审后予以结题。

3.其他校级项目

项目满足立项文件的结题要求后,报送相关结题材料,经科技处审查和专家评审后予以结题。

三、材料报送要求

1.结题需提交材料清单:《申报书》、《专家鉴定表》、《申请结题验收项目情况汇总表》、《结题表》(2份)、项目成果总结报告1份(不少于1500字)、项目结题成果(包括论文、著作、调研报告、专利证书、获奖证明等);

2.本次集中结题验收的校级科研项目,请各项目负责人将结题材料提交到所在学院教科办,由教科办统一收取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并统计填写《申请结题验收项目情况汇总表》后报送至弘德楼5022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363761932@qq.com,机关部门项目负责人结题验收材料直接报送至科技处。

3.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1日下午16:00

4.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818-2393756

四、注意事项

参照教育厅《关于对审计发现科研管理有关问题加强整改的通知》精神,根据项目负责人提交的《科研项目延期结题承诺书》,此次承诺期满仍不能结项的逾期课题,学校将予以撤项处理

请各二级学院、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及时将通知要求传达到相关项目负责人,以确保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能按时结题。

附件: 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对审计发现科研管理有关问题加强整改的通知.pdf

 2.2019年及以前获准立项未结题的校级科研项目名单.xls

 3.申请结题验收项目情况汇总表.xls 

4.《四川文理学院科研项目成果专家鉴定表》.doc

 5.四川文理学院科研项目结题表.doc 

6.《科研平台专项研究项目管理办法》.pdf

 7.关于印发《博士专项科研基金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科技处

               202548


 

 

 

版权所有:四川文理学院 科技处办公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中段519号(莲湖校区)办公电话:0818-2393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