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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1年校级科研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表于:2023-10-11 15:22:03 文章点击数:[]

校内各部门:

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学校计划对2021年校级科研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1年校级科研启动项目,具体名单请见附件1已达到预期研究成果的2022年校级科研启动项目也可申请本次结题

二、结题验收要求

申请本次结题验收的项目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一)以相同研究方向申报校外省级(含)以上科研项目并获立项;

(二)公开发表学校认定的普通学术论文 2 篇或 D 类核心(含)以上学术论文 1 篇;

(三)出版学术专著 1 部;

(四)授权发明专利 1 项或实用新型专利 2 项;

(五)研究报告被市委、市政府(含)以上领导签批;

(六)获市级(含)以上科研成果奖 1 项;

(七)成果为优秀互联网文化成果,应在 A 类网站(主站)发表 1 篇或 B 类网站(主站)发表 2 篇理论成果(3500 字以上);

(八)思政类项目在市级(含)以上党报理论版发表 1 篇理 论文章(2000 字以上);

(九)其他同水平成果由学校予以鉴定。

用于结项的相关研究成果须标注“四川文理学院科研启动基金资助”字样,所有结项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须为“四川文理学院”。2021年校级科研启动项目未按规定时间申请结题验收的将自动终止,不再延期。

学校委托相关学科专家,以集中答辩的方式组织结题验收。若项目成果达到免于答辩条件,成果经专家组审查同意后,可不进行答辩,直接同意结题。免于答辩条件:人文社科项目发表相关成果D级期刊2篇C级及以上期刊1篇;调研报告被市级领导签批或市级部门采纳;自然科学项目发表C级论文2篇D级学术期刊论文3篇及以上(其中A级论文1篇可折算为B级论文2篇或C级论文3篇或D级论文4篇,B级论文1篇可折算为C级论文2篇或D级论文3篇)。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结题需提交材料清单申报书专家鉴定表《申请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结题表2份项目成果总结报告1份不少于1500字)项目结题成果(包括论文、著作、调研报告、专利证书、获奖证明等)

(二)本次需集中验收结题的校级科研项目,请各项目负责人结题材料提交所在学院教科办,由教科办统一收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并统计填写《申请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附件2)后报送科技处5022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2396269578@qq.com机关部门项目负责人结题验收材料直接报送科技处。

(三)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日。学校将择期组织项目结题评审及答辩,请相关课题组做好准备。

联系人:任老师    联系电话:18381305901

附件:1. 2021年度校级科研启动项目预立项情况汇总表.xls

22023年下半年校级科研项目申请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xls

3. 《四川文理学院科研项目成果专家鉴定表》.doc

        4. 四川文理学院科研项目结题表.doc


                               20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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