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理论阐释校级专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表于:2023-06-08 16:13:20 文章点击数:[]
校内各部门:
按照学校工作计划,决定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理论阐释校级专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成果要求
鼓励本次专项项目围绕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学校相关重点工作开展研究,所有研究成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同时主题鲜明、条理清晰。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1.结项研究成果为高质量的研究报告,要求研究报告不少于0.8万字,同时得到学校主要领导的肯定性批复。
2.项目结题成果可以是学术论文、学术专著、学校和市级以上领导签批、优秀互联网文化成果、党报理论版发表理论文章等。
3.本次专项项目不得申请延期,未完成研究任务或逾期未提交结题申请的项目将直接给予撤项处理。
二、评审方式及经费资助
“党的二十大精神”理论阐释校级专项项目学校将邀请相关学科专家,以集中评审方式组织结题验收,项目组无需进行答辩,直接根据专家组评审鉴定后予以验收结题。此专项项目按照校级面上项目进行资助和管理,重点项目经费资助0.6万元、一般项目经费资助0.3万元。
三、结题材料报送要求
1.《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1份、《结题表》2份、《专家鉴定表》1份,相关表格请见附件。
2.项目结题成果(包括决策咨询报告、理论文章、学术理论等)复印件1份(决策咨询报告领导肯定性批示、采纳需提供原件)。
请各科研秘书以学院(部门)为单位,于2023年6月20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档统一报送至科技处5022室,同时将电子档材料打包发至任老师邮箱。
联系人:任老师 邮箱:2396269578@qq.com 电话:18381305901
附件:1. 汇总表——“党的二十大精神”理论阐释校级专项项目申请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xls
科技处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