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习近平党建思想研究”专项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表于:2026-10-31 10:14:31 文章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经省社科联党组研究决定,启动2026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习近平党建思想研究”专项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我校此次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申报通知及附件材料详见四川省社科联官网,网址:http://www.scskl.cn/#/detail/2c9980829f3716db01a181a491710718。请项目申请人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申报。
二、课题管理
“习近平党建思想研究”专项资助为省级项目,面向全省公开申报,其管理和结项参见《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类别为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金额2万元。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研究报告或专著,论文和研究报告完成时间为1年(从批准立项之日起算),专著完成时间为2年(从批准立项之日起算)。
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对《申请书》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立项。
三、申报条件
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遵守省社科规划项目有关管理规定。
(二)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含)以上行政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三)符合申报要求的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四、限制条件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作如下限定:
(一)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项目结项证书落款时间应在2026年11月11日前)。
(二)曾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终止时间应在2023年11月11日前,撤项时间应在2021年11月11日前)。
(三)申请人同年度同批次只能申请一项省社科规划专项,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批次其他课题。课题组成员同年度同批次最多参与两项省社科规划专项申请。
(四)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五、申报方式及流程
本次申报采取上线申报与线下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申报系统于2026年11月9日9:00开放,申请人可登录四川省社科研究管理系统(http://221.236.28.126/),在“规划项目管理”—“专项项目”中查看项目信息,并按要求填写提交申报信息。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4份,申请人在线填报提交后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书》,下载后签字盖章(系统电子材料无需签字盖章),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
六、材料报送及截止时间
审查合格的纸质版申请书一式4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请书封面右上角“项目编号”栏请务必按照规范填写;申请人和参与人要保证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开展研究,并明确征得所有参与人本人同意、签字确认,未经本人确认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书“六、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栏请填写意见: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申请人及参加者的政治和业务素质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够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本课题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本单位已对该课题意识形态进行把关。
本次申报我校限报5项。我校系统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均为11月10日下午16:00。申请人须在11月10日下午16:00前完成申报系统提交。各二级单位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严格审核本单位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师德学风和必备条件等,并于11月10日下午16:00前统一将本单位审查合格的纸质版申报材料、单位承诺书和汇总表1份(本通知附件1、2,二级学院领导签署明确意见并盖二级单位公章)交至科技处5016办公室李老师处,电子版申报书(统一命名为“**单位2026省社科规划“习近平党建思想研究”决策咨询专项课题)及汇总表发送至kjcxm@sasu.edu.cn,材料不齐及逾期提交的二级单位不予受理,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
七、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务必保证在研究时限内按要求完成研究,充分反映本学科及相关研究领域的新进展,立足学科前沿,倡导原创性和开拓性研究,避免低水平重复。
(二)申报课题须按《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三)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或发表。擅自出版或发表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规划办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
技术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 电话:4008001636
附件:
附件1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docx
附件2:2026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习近平党建思想研究”专项资助申报汇总表.xlsx
科技处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