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7年度第一批科技创新合作类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来源: 发表于:2026-08-05 00:17:36 文章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四川省科技厅近日发布了2027年度第一批科技创新合作类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现将我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具体申报通知详见四川省科技厅官网,网址:https://kjt.sc.gov.cn/kjt/gstz/2026/7/31/2173ec86f6254e3e9cd6ce2052cb4d00.shtml。
二、申报要求
1.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和相关指南要求,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2.项目牵头单位应是注册地在四川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具备科研开发、科技服务和决策咨询研究能力的企业及单位。
3.“双千”计划国际成果转化项目牵头单位应为四川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具有转化能力的高校及科研院所。
4.项目申报单位应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项目或申报材料造假,新申报项目不予立项,项目申报单位纳入科研失信记录。
5.项目申报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限制申报记录,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6.“双千”计划国际联合研发和国际成果转化项目、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项目必须联合至少1家合作国家相关单位作为国外合作单位共同申报,不含国外单位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牵头单位必须与国外合作单位就合作项目主要内容签署合作文件(合作协议或意向书),项目执行期须在协议有效期以内。合作文件应规范严谨并明确合作内容、合作方式、预期目标、职责分工及知识产权归属,且符合我国及合作机构所在国家(国际组织)有关法律法规和科研伦理相关规定。合作文件由合作双方负责人签名,同时须明确签字人员姓名、单位、部门、职务等信息(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人员不能作为外方合作者),双方电子邮件及书信不能作为正式合作文件。非中文的合作文件需提供中文翻译件。协议原件及翻译件均需由中方单位审核真实性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附件上传至网上申报系统。
7.“双千”计划项目、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项目可设置国内合作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具备科研开发、科技服务和决策咨询研究能力的企业及单位,应签订该项目合作协议(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在申报书审批情况页加盖国内合作单位法人单位公章,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8.区域创新合作项目需由四川省内独立法人单位牵头、并联合相关合作的省(市、区)产学研单位(1家及以上)共同申报,不接受单一机构独立申报。联合申报时所列合作单位均须提供与申报内容相符的合作协议,合作双方在合作协议、申报书审批情况页加盖单位公章,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9.项目申报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
10.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
11.“双千”计划“一带一路”先进适用技术培训班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除外),其余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除外),指南中有明确要求的按指南要求执行。
12.鼓励在川工作的外籍科技人员申报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的,项目实施周期应处于其聘用合同中规定的聘用期限内,聘用合同应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13.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牵头单位人员。按照《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17〕4号)文件精神,允许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从事创业或到企业开展研发、成果转化等。属于此类情况的科技人员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统一向科技厅报送名单,可作为离岗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创业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14.项目负责人须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本科毕业工作5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2年以上)。
15.同一年度(2027年度),同一项目申报人新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2027年度项目限1项,目前承担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或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的,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项目申报。
三、其他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跨计划、跨专项重复申报。
2.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以及证明项目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并在线上传。
3.项目执行期从2027年1月1日起,执行年限具体见指南要求。
4.“双千”计划国际杰青交流计划项目以科技部“国际杰青计划”官网(网址:https://tysp.cstec.org.cn/index.aspx)发布指南为准。
5.研究项目如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签订《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承诺书》并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6.项目申报应严格遵守科研伦理相关规定。
7.所有项目均需配备科研助理。
8.网上不受理涉密项目。不得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涉密资料。
四、申报方式及流程
1.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项目负责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2.项目指南查看。
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文档下载”—“指南查看”中查看。
3.申报书填报。
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根据相关指南提出的具体申报方向,按照提示,在申报单位规定的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以前,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盖章页(推荐单位可不盖章)扫描后在线上传。
五、材料报送及截止时间
本项目涉及限项申报,我校系统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均为9月1日上午11:00。因系统需上传签字盖章页,请各二级单位于9月1日前统一将本单位审查合格的纸质版申报材料和联合申报协议等签字盖章材料交至科技处盖章并反馈至申请人,申请人务必在9月1日上午11:00前完成所有申报材料及附件材料的系统提交,二级单位单位务必在9月1日上午11:00前将本单位的纸质版承诺书和汇总表(附件1、2,承诺书和汇总表均需二级学院领导签署明确意见并盖二级单位公章)交至科技处5016办公室李老师处,电子版申报书、汇总表1份打包发送至1262615764@qq.com,邮件统一命名为“**单位+2027省科技厅第一批科技创新合作类项目申报材料”。材料不齐及逾期提交的二级单位不予受理,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
六、咨询电话
(一)申报指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双千”计划、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项目申报指南联系电话:028-86631802,028-85232859;区域创新合作项目申报指南联系电话:028-86613642。
(二)申报流程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00)。028-86715358、86671416。
(三)技术支持热线(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028-85231642、85481881。
附件:
附件1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docx
附件2:四川省科学技术厅2027年度第一批科技创新合作类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xlsx
科技处
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