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通知
来源: 发表于:2026-07-10 11:05:43 文章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近日发布了《202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公告》(以下简称《申报公告》,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和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工作要求,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具体申报通知及附件材料详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官网,网址http://www.nopss.gov.cn/n1/2026/0708/c431030-40756095.html。
2.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尤其是近年来入职的青年博士教师积极申报。
3. 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有关管理规定;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学风优良;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支持具有长期学术积累的退休科研人员积极申报。
4.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原则上资助独著。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3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以上。成果与已出版专著重复率超过10%的不得申报。
5.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的申请人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91年7月1日后出生),论文须以中文写作且被毕业院校评定为“优秀”等级,完成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2025年6月30日(以答辩日期为准)。同等条件下,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优先予以支持。
6. 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今年继续在哲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等7个人文基础学科试点,出版社申报范围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推荐申报出版机构(81家)。学术著作首次出版时间限定为2016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且在相关学科领域产生显著学术影响和社会价值。
7. 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应在2026年7月1日之前),不得申报本项目;属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以及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不得申报。
8. 后期资助项目由申请人依托所在单位申报。与我办指定出版机构已签署出版合同或达成出版合作意向的,可出具出版社推荐意见,在评审立项时予以适当参考。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须经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推荐后由申请人依托所在单位申报。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须出具出版机构同意申报意见。
9. 汇总表电子表格严格按照《申报公告》附件4格式制作,汇总表里包含3个工作表,注意不同类别的项目填写在不同的工作表中。
10. 请申请人在《申请书》“申请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意见”栏按照提示填写意见:“申请书填写的内容属实。本单位能够提供完成、修改申报成果所需的时间和条件,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落款时间填写为2026年7月16日。在《申请书》 “省区市社科规划办、在京委托管理机构或单列学科规划办意见”一栏,按照提示填写意见:“同意申请人所在单位的审核意见,同意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落款时间填写为2026年7月16日。
11. 材料报送及截止时间
(1)纸质版材料: 申请书一式7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其它申报材料(按照公告要求报送相应份数)、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及单位承诺书。纸质材料报送至科技处5016办公室。
(2)电子版材料:包含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版以及电子版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以申请者的名字建立文件夹,所有材料电子版均放入文件夹中打包发送至邮箱1262615764@qq.com,文件夹命名为“**单位+2026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材料”。
因涉及限项申报,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6日上午11:00。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均以二级单位统一报送,材料不齐及预期报送的不予受理,不受理个人申报。
12. 未尽事宜详见《申报公告》。
附件:
附件1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docx
附件2: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xlsx
科技处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