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6年低空智能重大科技专项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来源: 发表于:2026-07-07 19:10:01 文章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近日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官网发布了2026年低空智能重大科技专项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现将我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人要求
1.项目申报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
2.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该项目研究的科技人员。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196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除外)。
4.鼓励在川工作的外籍科技人员申报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的,项目实施周期应处于其聘用合同中规定的聘用期限内,聘用合同应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5.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牵头单位人员。按照《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17〕4号)文件精神,允许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从事创业或到企业开展研发、成果转化等。属于此类情况的科技人员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统一向科技厅报送名单,可作为离岗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创业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6.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不纳入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限项管理。限申报1个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在研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
7.项目参与人纳入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限项管理。同一年度,同一项目申报人新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
(二)其他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2.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以及证明项目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并在线上传。
3.指南中明确只支持1项的,如申报项目评审结果相近、技术路线明显不同时,可采取“赛马制”方式同时支持2项。
4.项目执行期从2026年8月1日起,执行年限具体见指南要求。
5.项目申报人应严格遵守科研伦理相关规定。研究项目如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签订《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承诺书》并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6.项目应开发并设立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科研助理岗位,所有项目均需配备科研助理。
7.网上不受理涉密项目。不得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涉密资料。
二、申报流程及要求
(一)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二)项目指南查看
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文档下载”—“指南查看”中查看。
(三)申报书填报
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指南有特殊说明的除外)。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相关指南提出的具体申报方向,按照提示,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盖章页(推荐单位可不盖章)扫描后在线上传。
填报系统技术支持热线:028—85481881、85231642(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三、材料报送及截止时间
请各二级单位加强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的审核,并对项目负责人所属学科方向或从事的研究领域进行把关。二级单位于7月10日上午10:00前统一将本单位的申报材料(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各1份)、单位承诺书和汇总表纸质材料报送至科技处5016办公室李老师处,电子版申报材料、单位承诺书及汇总表(附件1、2)统一打包发送至1262615764@qq.com,压缩包命名为:“二级单位+2026年低空智能重大科技专项第一批项目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不受理个人申报。
附件:
附件1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docx
附件2: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科技处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