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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表于:2026-06-17 11:25:47 文章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工作,提高项目研究质量和完成效率,根据《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各类项目原则上要求按照立项通知书中明确的完成时间申请结项。

  现对应在2026531日前到期的未完成项目进行清理。请各单位及时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并在71日上午11:00前将被清理项目结项材料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科技处5016办公室,电子版打包发送至1262615764@qq.com。结项材料模板请登录四川省社科联官网“四川社科”下载中心,下载“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审批书及相关材料”,http://www.scskl.cn/#/detail/2c9680828e2d0466018e5f2f16260062

  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的,省社科工作办将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终止或撤项。被终止项目和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分别在3年和5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基金(规划)各类项目。请各单位加强本单位在研项目的督促检查,引导项目承担者发扬优良学风,按期高质量完成项目研究。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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