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研究”专项申报通知
来源: 发表于:2026-01-16 22:34:09 文章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2026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研究”专项申报公告已经发布,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申报通知及附件材料详见四川省社科联官网,网址:http://www.scskl.cn/#/detail/2c988082988310ee019bc63213e50a70。请项目申请人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申报。
二、课题类别及资助额度
项目类别有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大项目每项资助金额8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金额4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金额2万元,最终结项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
省社科联科研处对《申请书》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立项。经评审立项的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务必在2026年4月20日前提交研究成果,重大项目务必在2026年5月20日前提交研究成果。重大项目的字数不低于5万字,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字数不低于2万字。待《四川省“十五五”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编制草案完成征集意见、论证评估后予以结项。
三、申报条件
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遵守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有关管理规定。
(二)重大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主持或参与省部级以上规划编制(含专项规划编制)的工作经验或项目研究经验,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主持或参与省部级以上规划编制(含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经验或项目研究经验的,作为优先立项的参考因素。
(三)曾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
(四)申请人同年度同批次只能申请一项省社科规划专项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项目申请。子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同批次只能参与一项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同批次最多参与两项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四、申报方式
本专项实行线下申报,申报指南和申报书模版详见省社科联官网通知附件。
五、材料报送及截止时间
纸质申请书一式4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因本项目为限项申报,我校纸质和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均为1月20日上午11:00。各二级单位于1月20日上午11:00前统一将本单位纸质版申报材料及单位承诺书、汇总表1份(二级学院领导签署明确意见并盖二级单位公章,附件)交至科技处5016办公室李老师处,电子版申报书及汇总表发送至1262615764@qq.com,材料不齐及逾期提交的二级单位不予受理,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
六、其他事项
申报人须按《选题指南》所规定方向选择申报,不受理其他选题申报。
申报项目须按《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研究成果一律须先鉴定,后出版或发表;擅自出版或发表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附件:
附件1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docx
附件2:申报汇总表.xlsx
科技处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