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专项申报公告
来源: 发表于:2026-01-04 11:02:41 文章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2026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专项申报公告已经发布,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申报通知及附件材料详见四川省社科联官网,网址:http://www.scskl.cn/#/detail/2c988082988310ee019b73cf99c3098d。请项目申请人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申报。
二、课题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次专项拟立项50项左右。其中,重大项目10项、资助强度20万元,重点项目15项、资助强度10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5项、资助强度5万元。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研究周期均为1—2年,研究时限从项目立项之日算起。
资助资金采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实行预算制。项目申请人应遵照《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根据课题研究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项目预算,确保资金使用规范有效。
三、申报条件
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学术造诣和丰富科研经验。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重大项目负责人(限1人)须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课题,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获评过省级及以上人才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不对申报者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等作限制;青年项目申报者男性须在35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须在40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其他类型均不对申报者年龄作限制。在站博士后人员和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
(三)申报者只能申请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批次其他课题。本批次申报中,子课题负责人只能参与1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项目。
(四)在研(2026年1月20日前结项)的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
(五)不得以已结项或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软科学项目的相近题目申报。
(六)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提出申请。
(七)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八)曾经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
四、申报方式
本专项实行线下申报,申报指南和申报书模版详见省社科联官网通知附件。。
五、材料报送及截止时间
纸质申请书一式5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我校纸质和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均为1月15日上午11:00。各二级单位于1月15日上午11:00前统一将本单位纸质版申报材料及单位承诺书、汇总表1份(二级学院领导签署明确意见并盖二级单位公章,附件)交至科技处5016办公室李老师处,电子版申报书及汇总表发送至1262615764@qq.com,材料不齐及逾期提交的二级单位不予受理,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
六、其他事项
(一)《2026年度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专项选题指南》共设立36个方向性选题。申请人可直接按照选题条目申报,也可选择其中1个选题,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从不同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进一步聚焦选题内容设计具体题目进行申报,但不得改变研究内容。自选课题不予受理。课题设计论证字数不超过1万字。
(二)申请人须按照申请书和申报公告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在申请时弄虚作假的,申报成果存在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按照《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三)申报相应类型项目,经评审未予立项的,不转立为其他类型项目。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
附件:
附件1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docx
附件2:申报信息汇总表.doc
科技处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