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表于:2025-10-24 11:11:09 文章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全国社科工作办近日发布了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报公告,现就我校做好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申报通知及相关附件材料详见网址http://www.nopss.gov.cn/n1/2025/1020/c431029-40585781.html。
二、申报安排
1.本研究专项实行网络申报和评审。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1份、活页1份(A4打印即可),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数据内容完全一致。
2.网络申报系统于11月10日开放,申报人可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
3.我校系统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均为11月21日上午11:00,申请人务必于11月21日上午11:00前在网上提交申报材料。二级单位统一将纸质申请材料和汇总表(需有科研分管领导签字,二级单位盖章)报送至科技处5016办公室, 电子版汇总表和申请书发送至邮箱1262615764@qq.com,文件命名为“二级部门+2025年国家社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不受理个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按照课题指南规定的选题申报,原则上不能修改选题表述,如确有需要可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自选课题不予受理。申请人须按照《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请书》(2025年10月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课题设计论证字数不超过4万字。
2.课题设计要着眼服务国家需求,树立目标导向,增强问题意识,突出研究重点,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着力解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面临的实际问题,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每个子课题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
3.申请人须提交300字以内的《选题说明》,简洁明了地说明所申请课题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提交3篇与申报选题研究领域相关的代表性成果(论文或专著),作为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
4.请各单位在申请书表14“责任单位审核意见”代为填写:“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该课题负责人及参加者的政治和业务素质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够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并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本单位对课题研究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落款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
5.所有材料请以二级单位统一进行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6未尽事宜请详细阅读全国社科工作办申报公告。
附件:
附件材料.rar
科技处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