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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四川省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专项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表于:2025-08-05 14:49:36 文章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根据《四川省科技英才领航工程实施办法》(川科才〔202513号)要求,四川省科技厅近日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四川省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专项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现将我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具体申报通知详见四川省科技厅官网,网址:https://kjt.sc.gov.cn/kjt/gstz/2025/8/1/3107995a75cb4e39b53c05890c6bd2a0.shtml

二、工作目标

遴选65名左右全职在川工作的青年科技人才、企业科技人才、科技企业创业人才,单列一定指标支持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领域人才和在川国省级大学科技园入驻科技企业人才,支持入选者围绕我省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科技创新需求开展研究,推动解决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和工程难题,形成一批标志性创新产品和应用项目,促进一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支持经费及要求

科技厅支持每位入选者一次性资金20万元。支持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须按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

四、申报要求

1.科技创新人才申报人选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人应在省内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且目前在聘,以在川缴纳社保证明为准(不能提供的需说明原因并提供在川缴纳个税证明)。申报人一般应具有中国国籍,港澳台地区专家、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符合条件的可以申报。项目实施周期应处于其聘用合同中规定的聘用期限内,以正式工作合同或协议为准。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51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科技人才申报年龄可放宽至198311日及以后出生)。

3)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以上”包含本数,下同),企业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4)已取得较高水平创新性成果或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在所在行业或领域创新意识强,业绩突出,研究领域引领带动作用明显。

5)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重点前沿领域和解决“卡脖子”技术问题的急需紧缺人才;对高校、科研院所的专业人才(科学家)和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组建“科学家+工程师”队伍、形成相对固定的合作模式和工作机制的,优先纳入支持范围。

2.科技创业人才申报人选应符合下列条件:

1)运用合法拥有的知识产权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为企业主要创办者或实际控制人(为企业第一大个人股东,或法定代表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7011日以后出生)。

2)所在领域属于我省六大优势产业、“15+N”重点产业链领域。所创办领办的企业一般应是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等,国省级大学科技园入驻企业可不受此项条件限制。

3)创办领办的企业应是202011日及以后在四川省内办理工商注册,拥有核心技术或合法知识产权。创办5年以上(20191231日及以前注册)的企业,最近2年需连续盈利。

4)企业具有较强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开发的产品技术先进或服务模式创新,具有较强的市场潜力和竞争力。创办领办企业从事“卡脖子”技术产品研发和生产、“高精尖缺”类替代进口产品研发和生产的人才,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

、申报名额

对申报单位进行申报限额,超额申报不予受理。

(一)科技创新人才类项目。四川大学(含附属医院)可推荐12个(附属医院可推荐4个),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可推荐5个,其他“双一流”建设高校可分别推荐3个。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可推荐5个,国家实验室、国家技术(产业、制造业)创新中心可分别推荐2个。其他在川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可分别推荐1个。

(二)科技创业人才类项目。限在川企业(含国家和省级大学科技园入驻企业)申报,每个企业可分别推荐1个。

、申报方式及流程

1.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项目负责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2.申报书填报。

申报书由申报人填写,申报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按照提示,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盖章页(推荐单位可不盖章)扫描后在线上传。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有关规定,不得通过申报系统填写和上传涉密内容,不允许将涉密材料部分遮挡后上传。

、材料报送及截止时间

因涉及限项申报,我校系统申报和电子版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均为820日上午11:00。因系统需上传签字盖章页,请各二级单位于820日前统一走网上用印申请流程,审核通过后盖章并将盖章反馈至申请人,申请人务必在820日上午11:00完成所有申报材料及附件材料的系统提交,二级单位单位务必在820日下午17:00前将本单位的电子版申报书、承诺书和汇总表1份(承诺书和汇总表二级学院领导签署明确意见并盖二级单位公章,扫描成PDF格式)打包发送至1262615764@qq.com,材料不齐及逾期提交的二级单位不予受理,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

附件: 附件1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docx 附件2:四川省科学技术厅2025年四川省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专项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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