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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财政厅 关于申报2025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表于:2025-08-05 14:40:06 文章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印发的《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3276号)》等有关规定,四川省科技厅四川省财政厅近日发布了关于申报2025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现将我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具体申报通知详见四川省科技厅官网,网址:https://kjt.sc.gov.cn/kjt/gstz/2025/7/31/34d5edd3cebd49abae2e572a6c158e9d.shtml

二、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基地)承担攻关任务。

聚焦提升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创新能力,支持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和地方产业发展需要,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平台科研条件能力。

1.申报要求。(1)择优支持2022年和2023年通过优化重组的全国重点实验室(民口)、2024年评估为优秀的国家和省级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科技创新平台(基地)牵头开展关键技术攻关。(2)由2022年和2023年通过优化重组的全国重点实验室(民口)、2024年评估为优秀的国家和省级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牵头单位组织申报。(3)每个全国重点实验室申报不超过3,其他平台(基地)限报1

2.支持方式。通过竞争立项,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全国重点实验室每项支持200万元至500万元、执行期3年,其他平台每项支持100万元、执行期2年。

(二)支持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强化科技创新对区域协调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综合省委省政府关于打造西部地区创新高地有关部署和省政府2024年科技创新工作事项督查激励等因素,支持市(州)结合自身优势和发展所需,开展产业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1.产业技术攻关项目

1)申报要求。聚焦我省六大优势产业和“15+N”重点产业链发展需求,由相关市(州)组织申报,同一申报单位限报1项。

2)支持方式。通过竞争立项,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每项支持100万元、执行期2年。

2.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1)申报要求。①由科技型企业牵头,联合产学研单位,协同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②牵头企业须具备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已落地转化并取得经济社会实效,且实现销售收入达1000万元及以上。③由相关市(州)组织申报,同一申报单位限报1项,近3年已获得后补助引导资金支持的企业不得申报。

2)支持方式。通过竞争立项,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每项支持100万元。

(三)支持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

聚焦探索未知的科学问题,围绕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需求,在前沿技术方向(详见指南),组织实施基础研究项目。

1.申报要求。由在川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组织申报。其中,“双一流”建设高校申报不超过10,其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申报不超过5项。

2.支持方式。通过竞争立项,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项目支持资金及执行期见指南要求。

、资金和项目管理要求

(一)引导资金支持方式和开支范围、预算编制和资金下达、预算执行及调整、绩效评价与监督,按照财政部、科技部印发的《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327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当年度未支出的引导资金按财政部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二)项目管理参照《四川省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川科政〔20224号)规定执行。

四、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

2.项目负责人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应为1965731日以后出生(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及外籍专家除外)。

3.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单位人员。允许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从事创业或到企业开展研发、成果转化等。属于此类情况的科技人员可作为离岗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创业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人员名单由高校、科研院所统一向科技厅提供。

4.同一年度,同一项目申报人新申报引导资金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不纳入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限项管理。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2025年度引导资金项目限1项。目前承担有引导资金项目或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引导资金项目而退出在研引导资金项目;退出引导资金项目研发团队的,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引导资金项目。

5.各级党政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

6.指南编制专家不能申报其参与编制指南的引导资金项目。

、其他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渠道、跨计划重复申报。

2.项目执行期从202591日起。

3.研究项目如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签订《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承诺书》并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4.项目申报人应严格遵守科研伦理相关规定。

5.所有项目均需配备科研助理。

6.网上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不得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涉密资料。

、申报方式及流程

1.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项目负责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2.项目指南查看。

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文档下载”—“指南查看”中查看。

3.申报书填报。

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指南有特殊说明的除外)。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相关指南提出的具体申报方向,按照提示,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盖章部分(推荐单位为省教育厅的,推荐单位可不盖章)扫描后在线上传。

、材料报送及截止时间

因涉及限项申报,我校系统申报和电子版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均为811日上午11:00。因系统需上传签字盖章页,请各二级单位于811日前统一走网上用印申请流程,审核通过后盖章并将盖章反馈至申请人,申请人务必在811日上午11:00完成所有申报材料及附件材料的系统提交,二级单位单位务必在811日下午17:00前将本单位的电子版申报书、承诺书和汇总表1份(承诺书和汇总表二级学院领导签署明确意见并盖二级单位公章,扫描成PDF格式)打包发送至1262615764@qq.com,材料不齐及逾期提交的二级单位不予受理,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

、咨询电话

(一)科技厅创新体系建设处。

李双杰 郑雄峰028-86635517

成都市学道街39号,四川省科学技术厅411室。

(二)财政厅科教文处。

卿杰 028-86679421

成都市南新街37号,四川省财政厅606室。

(三)技术支持热线。

张波028-85249950  彭杰 028-65238378

(四)申报流程咨询电话。

杨欣 028-86715358

附件: 附件1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docx 附件2:四川省科学技术厅2025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xlsx

  科技处  

                                                  202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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