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技厅关于发布2025年四川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来源: 发表于:2025-07-19 21:59:02 文章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四川省科技厅近日发布了2025年四川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现将我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具体申报通知详见四川省科技厅官网,网址:https://kjt.sc.gov.cn/kjt/gstz/2025/7/18/3dc7c54794c24e58878f3a8a6e15dbf7.shtml。
二、申报要求
1.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和相关指南要求,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2.项目申报单位包括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合作单位。均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中:
(1)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牵头单位应是注册地在四川省脱贫(“三区”)县、农产品主产区县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县(详见附件),具有科技项目组织、科技人才服务、在线平台管理经验的科技、农业农村系统内公益事业单位(含农业技术推广站、生产力促进中心等)
(2)农业特色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技术集成创新与示范项目牵头单位应是注册地在四川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其他具备创新能力的企业及单位。
(3)项目合作单位可为省内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其他具备创新能力的企业及单位。
3.申请人应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项目或申报材料造假,新申报项目不予立项,项目申报单位纳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限制申报记录。
4.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项目,应签订该项目合作协议(加盖法人单位公章),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5.项目申报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
6.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该项目研究的科技人员。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
7.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196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除外)。
8.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由科技厅农资环处、科技特派团团长及其所在单位商资源处确认后,统一以所服务县域的项目牵头单位的工作人员名义申报项目,原则上应由《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建新一轮省级科技特派员服务团的通知》(川科农〔2025〕5号)明确的各地服务团业务团长或副团长担任。
9.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项目参与人员由项目牵头单位、项目负责人会同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协商,具体人员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可不受《四川省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细则》(川科农〔2025〕3号)中“应保证有不少于80%的团员纳入,且每家派员单位都有专家纳入”的规定限制(团员依据完成项目规定的任务在项目中报销差旅费)。
10.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不计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限项管理。
11.农业特色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技术集成创新与示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本科毕业工作5年以上、硕士毕业工作2年以上。
12.农业特色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技术集成创新与示范项目的项目申请人纳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限项管理。同一年度,同一项目申请人新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2025年度项目限1项,目前承担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或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的,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项目。
三、其他要求。
1. 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2.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以及证明项目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并在线上传。
3.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四川省脱贫(“三区”)县、农产品主产区县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县每个县推荐不超过2个。
4.农业特色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技术集成创新与示范项目,由项目实施地(屏山县、旺苍县、仪陇县、通江县、雷波县、德昌县)所在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推荐函(每个指南方向推荐不超过2个)并向科技厅报送纸件,推荐函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由申报单位扫描上传。
5.项目执行期从2025年10月1日起,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农业特色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技术集成创新与示范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
6.所有项目均需配备科研助理。
7.网上不受理涉密项目。各项目申报不得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涉密资料。
四、申报方式及流程
1.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项目负责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2.项目指南查看。
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文档下载”—“指南查看”中查看。
3.申报书填报。
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指南有特殊说明的除外)。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相关指南提出的具体申报方向,按照提示,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盖章页(推荐单位可不盖章)扫描后在线上传。
五、材料报送及截止时间
我校系统申报和电子版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均为8月1日上午11:00。因系统需上传签字盖章页,请各二级单位于8月1日前统一走网上用印申请流程,审核通过后盖章并将盖章版反馈至申请人,申请人务必在8月1日上午11:00前完成所有申报材料及附件材料的系统提交,二级单位单位务必在8月1日下午17:00前将本单位的电子版申报书、电子版汇总表和承诺书1份(承诺书须二级学院领导签署明确意见并盖二级单位公章,扫描成PDF格式)打包发送至1262615764@qq.com,材料不齐及逾期提交的二级单位不予受理,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
六、咨询电话
(一)申报指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科技厅农资环处:028—86781773,86615168
省农村发展中心:028—85400059,85284299。
(二)申报流程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00):028—86715358。
(三)技术支持热线(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028—85249950,65238378。
附件: 附件1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docx
附件2:四川省科学技术厅2025年四川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xlsx
科技处
2025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