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表于:2025-05-28 17:28:02 文章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全国社科工作办近日发布《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请各单位根据公告要求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加强审核把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安排
1.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实行网络申报和评审,无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网络申报系统于7月10日零时开放,投标人可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 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2.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3.我校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20日,各投标人须在7月20日前完成系统提交,同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1262615764@qq.com并与科技处李老师联系。
二、注意事项
1.投标人须按照《招标公告》发布的招标选题投标。本次招标选题分为方向性选题(带*)和具体选题。投标方向性选题的,可立足自身研究基础,围绕选题方向选择不同视角自拟题目申报;投标具体选题的,原则上不能修改选题表述,如确有需要可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自选课题不予受理。
本次投标须按照新修订的《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2025年5月制,以下简称《投标书》)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填报此前版本无效。《投标书》要突出课题论证设计部分,重点介绍总体研究框架和预期目标,课题研究思路、研究重点和创新之处,字数不得超过《投标书》限定要求。
2.投标人须提交300字以内的《选题说明》,简洁明了地说明投标课题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须提交3篇与申报选题研究领域相关的代表性成果(论文或专著),作为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选题说明》和代表性成果在系统中单独提交。
3.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为课题研究的实际参与者,且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必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未尽事宜详见全国社科工作办官网:http://www.nopss.gov.cn/n1/2025/0526/c431028-40488013.html
联系人:李老师 V:62129
科技处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