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顶青”专项申报通知
来源: 发表于:2025-05-13 10:23:49 文章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顶青”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川科发〔2023〕12 号)要求,为做好 2025 年四川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顶青”专项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申报通知详见附件。
二、支持经费及要求
科技厅拟支持每位“顶青”专项入选者 100 万元。支持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须按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
三、申报人要求
“顶青”专项申报人选要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科学精神,严守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并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人需通过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报。申报人应具有中国国籍,在省内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三年以上且目前在聘,工作时间计算截至2024年12月31日(需上传在川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港澳台地区专家、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在川工作三年以上的,符合条件的可以申报,项目实施周期应处于其聘用合同中规定的聘用期限内。
2.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1980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含)〕,女性科技人才申报年龄可放宽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
3.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
4.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我省六大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已取得较高水平创新性成果或创办的企业至少拥有 1 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具有成为该领域科技领军人才的发展潜力。
5.已形成较高水平的创新团队。
6.同一年度,四川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顶青”专项和基础研究领衔科学家专项不得同时申报。正在承担“顶青”专项和领衔科学家专项的,不得申报。此专项不纳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限项管理。
7.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入选国家人才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或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类人才项目;
(2)主持或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含港澳项目);
(3)入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
四、推荐名额及推荐要求
1.每所高校原则上推荐 1 名人选。
2.每两名研究领域相同或相近的院士可联名举荐 1 名申报人,不受推荐名额限制(每名两院院士每届遴选工作只可联名举荐 1 名申报人员)。
3.加大人工智能领域企业人才的支持力度,不受申报名额限制(每户企业可推荐不超过 2 名)。“人工智能领域人才”指直接从事人工智能领域前沿理论研究,算法、模型与优化、开发框架、开源平台、芯片与系统集成、检测测试等基础软硬件体系研发,机器智能、大数据智能、群体智能、多媒体与跨媒体智能、混合增强智能、自主系统等技术研究的人才。
4.对不占申报单位推荐名额的人工智能领域人才、两院院士举荐人才,由推荐单位进行审核把关,并在推荐函中作出说明。
5.为进一步强化各类人才计划之间的统筹协调,已入选国家人才计划领军人才层次及以上人员,不再申报。
五、申报推荐流程
(一)申报身份获取
申报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完整 、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二)申报书填报
申报书由申报人填写,申报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按照提示,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盖章页(推荐单位可不盖章)扫描后在线上传。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有关规定、不得通过申报系统填写和上传涉密内容,不允许将涉密材料部分遮挡后上传。
六、申报截止时间
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16日上午11:00,请申请人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申报材料的系统提交,并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1262615764@qq.com,文件名统一命名为:2025省科技厅顶青专项。
联系电话:2393756
附件: 附件1 (2).pdf
附件2.pdf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四川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顶青”专项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科技处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