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管理入口
 
1 3 4
申报指南 首页 >> 项目管理 >> 申报指南 >> 正文

关于做好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表于:2025-01-22 16:47:57 文章点击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关于做好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原则上要求按照立项通知书中完成时间申请结项,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每年对逾期未完成项目进行清理。本次清理具体要求如下:

  本次清理项目为20241231日前到期的未完成项目。请各相关项目负责人,最迟于2025325日前将被清理项目的结项材料报送至科技处5016办公室。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的,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将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终止或撤项。被终止项目和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分别在3年和5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基金(规划)各类项目。

特此通知。

科技处

2025122

版权所有:四川文理学院 科技处办公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中段519号(莲湖校区)办公电话:0818-2393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