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评审专家的通知
来源: 发表于:2025-01-22 16:46:29 文章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评审专家库,聚合我省社科专家资源,更好发挥专家库作用,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评审工作科学高效开展,规划评奖处拟面向全省有关单位开展哲学社会科学评审专家推荐工作。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备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和较好的理论素养,在省内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前沿和动态。
3.具有优良的学风和很强的责任心,办事公道,认真负责,信誉良好。
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实际工作部门同志担任厅级(含)以上领导职务并熟悉社科相关领域也可推荐。三级以上(含)教授或获得国家级人才工程支持的优先推荐。
5.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存在科研诚信失信行为等不良记录的专家不予推荐。
二、推荐要求
1.本次推荐实施限额推荐,我校每一学科(一级学科)可推荐10人,个别优长学科可推荐12人。以上名额原则上不得突破。
2.同一专家在不同学科领域都有很高学术成就的,可在不同学科同时推荐。
3.原入库专家需重新推荐。
三、报送材料
各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根据《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评审专家学科分类表》(附件1),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
1.推荐专家本人要填写《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2)和《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评审专家汇总表》(见附件3),表头注明“××单位”。推荐专家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开户行、手机号码等信息(仅供专家劳务费发放使用)务必填写并核对正确。
2.各单位科研秘书需对本单位推荐专家进行汇总,打包好《专家推荐表》、《专家汇总表》,同时需附上单位项目审查承诺书(附件4)。
3.申请人将申报材料交给本单位科研秘书,科研秘书汇总材料后统一于2025年2月19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科技处5016办公室,材料不齐者不予受理。
纸质版的《专家推荐表》、《专家推荐表》(WORD格式)、《专家汇总表》(EXCEL格式)和单位项目审查承诺书各1份,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1262615764@QQ.COM。邮件主题标注“××单位省社科评审专家”。
科技处不受理以个人名义报送的申请。凡基本信息不完整的专家不予入库。
附件: 附件材料.rar
2025年1月22日
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