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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专项申报通知

来源: 发表于:2025-01-06 17:13:28 文章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2025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专项课题的申报通知已经发布,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申报通知及附件材料详见四川省社科联官网,网址:http://www.scskl.cn/#/detail/2c9680829269ce9801943a303e6d019b。请项目申请人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申报。

二、课题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批次专项拟立项60项。评审过程中坚持质量优先、宁缺毋滥。其中,重大项目10项、资助强度20万元,重点项目20项、资助强度10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30项、资助强度5万元。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为23年,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研究周期为12年。

三、申报条件

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学术造诣和丰富科研经验。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重大项目首席专家(1)须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课题,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不对申报者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等作限制;青年项目申报者男性须在35岁及以下外、女性须在40岁及以下,其他项目均不对申报者年龄作限制。

(三)申报者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批次其他课题。本批次申报中,子课题负责人只能参与1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项目。

()在研的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首席专家申报。

()不得以已结项或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软科学项目的相近题目申报。

()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四、申报方式

本专项实行网络申报。系统于202526900开放,申报人可在四川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221.236.28.126/),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登录系统,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

五、材料报送及截止时间

纸质申请书一式5份(确保线上线下内容完全一致),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请书封面的“项目编号”请务必规范填写。

我校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161100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18。申请人须在216日前完成申报系统提交,二级单位于218日前统一将本单位纸质版申报材料及汇总表1(二级学院领导签署明确意见并盖二级单位公章,附件)交至科技处5016办公室李老师处,电子版申报书及汇总表发送至1262615764@qq.com,材料不齐及逾期提交的二级单位不予受理,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

六、其他事项

()申请人须按照申请书和申报公告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在申请时弄虚作假的,申报成果存在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按照《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处理。

()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提出申请。

()曾经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

()申报相应类型项目,经评审未予立项的,不转立为其他类型项目。

有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18-2393756

附件:附件:2025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专项申报汇总表.doc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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