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研究”专项课题申报通知
来源: 发表于:2023-11-06 16:44:43 文章点击数:[]
校内各部门:
经四川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四川省政协研究室研究决定,现发布《2023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将我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通知详情及附件材料请查看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址:http://www.scskl.cn/#/detail/2c96808289668616018ba2a0f06702d1。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研究,推动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研究,推动四川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
三、课题管理
政协专项为省级项目,面向全省公开申报,其管理和结项参见《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申报课题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或研究报告的,在立项后一年内完成(从批准立项之日起算);最终成果形式为专著的,在立项后两年内完成(从批准立项之日起算)。
本次申报项目类别有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金额3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金额2万元。
申报课题由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省政协研究室联合组织专家评审后立项。
四、申报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遵守省社科规划项目有关管理规定。
(二)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以上(含处级)行政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政协工作的可适当放宽。
(三)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项目结项证书落款时间应在2023年11月10日前)。
(四)曾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
五、申报方式
申请人登录四川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221.236.28.126/)进行申报。管理系统于2023年11月10日8时至11月20日17时开放(申报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不接受任何申报及修改)。
六、材料报送及截止时间
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4份(含原件一份,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书内容一致),申请书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请书封面右上角“项目编号”栏请务必按照规范填写。由各部门科研秘书收齐后统一报送至科技处5016办公室李老师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262615764@qq.com,文件夹命名为“二级部门+四川省社科联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申报材料”。
我校系统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均为11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七、其他事项
申报人须按《申报指南》规定的课题方向选择申报,课题应充分反映四川政协工作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
申报课题须按《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或发表;擅自出版或发表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联系人:李瑞杰 联系电话:0818-2681199
科技处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