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第二批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表于:2023-09-06 10:13:41 文章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川文理委〔2019〕84 号)和《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管理办法》川文理〔2021〕64号等文件规定,为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服务工作,促进引进人才顺利开展科研工作,学校即将启动2023年度第二批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者为享受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川文理委〔2019〕84 号)文件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含学校在职培养已毕业的博士研究生)。
二、申报要求及经费资助
(一)申请项目必须与本学科(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所属学科门类、一级学科)发展方向一致,并明确有向上一级部门申报后续项目的目标。
(二)依据国内外情报资料调研和检索,项目应具有新颖性、创新性和可行性,在项目内容上应符合学校科技发展规划和目标,鼓励从事产学研相结合的研究。
(三)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自然科学类资助经费20万元,人文社科类资助经费10万元。项目立项划拨总经费50%,完成结题划拨总经费50%,项目经费预算、开支合理、合规。
三、结题要求
(一)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结题要求以《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规定需完成的科研任务或项目负责人与学校签订引进,聘用合同规定的科研任务为准。
(二)项目研究期限以引进任务完成时限为准,到期未完成引进任务的,停止其科研启动经费报销并收回剩余部分,未拨付部分不再拨付;提前完成相关任务的,可以申请提前结题;经学校人事部门同意引进任务延期的,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可同时延期,但最长不能超过引进任务延期时间。
(三)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为引进人才独立承担的科研项目,可根据需要按相关要求聘请科研助理和劳务人员,但不设项目参与人员。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可按照校级其他项目(D2级)予以认定。
四、申报程序和时间
申报人填写《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申请书》,且申报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对“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研究方案的可行性以及申报人的研究能力等进行客观评价,并签署意见。申报人将《申请书》、《汇总表》、《情况简表》纸质档各一式1份,报送至弘德楼科技处5022室,电子档发送至邮箱2396269578@qq.com,截止时间2023年9月20日。
五、其它事宜
其它事宜请详见四川文理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管理办法》〔2021〕64号文件。
联系人:任焕鑫 联系电话:18381305901
2.汇总表—2023年度第二批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docx
关于印发《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办发文).pdf
科技处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