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管理入口
 
1 3 4
申报指南 首页 >> 项目管理 >> 申报指南 >> 正文

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度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表于:2023-07-19 21:56:25 文章点击数:[]

校内各部门: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近日发布了2023年度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通知,为做好我校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通知要求及相关附件材料详见网址:http://www.scskl.cn/#/detail/2c96808289668616018968afb3b0000f

各学院主管领导、教学科研办和科研秘书要积极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根据学校工作要求,无在研省级以上项目的博士均须申报本次项目,相关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具体申报指标见附件)。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重点项目10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5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和《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三、申报要求

()申请人同年度同批次只能申请一项省社科基金项目;课题组成员同年度同批次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的研究课题已获得其他资助的,必须在申请材料中予以说明;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材料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在研(2023817日前未提交结项申请)的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

()曾经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

()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

()立项后凡以省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或者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送时,应当标注“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字样。

四、申报方式及流程

申请人登录四川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221.236.28.126/)进行申报。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材料。凡有涉密内容的课题,不从网上申报,请与科技处联系。

申报流程:使用真实信息进行注册(如已注册直接使用已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进入年度项目申报→阅读申请书上传说明→下载申请书及活页→填写申请书并保存(可离线填写,填写完成后务必在申请书首页点击“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按钮,在初级审核单位下拉列表中请务必选择本人工作单位,如没有本人工作单位请选择“省社科工作办”)上传申请书、上传活页论证(上传后如需修改,请直接修改后在申报截止日期前点击“重传申请书”、“重传活页论证”上传)打印申请书(不打印活页)在申请书封面右上角“项目编号”栏填写项目编号(项目编号在申请书成功上传后自动弹出,也可在管理系统“年度项目管理”-“申报管理”页面的“已申报项目列表”查看)。纸质申请书交科技处,由科技处统一报送到省社科规划办。

五、材料报送及截止时间

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4份(含原件一份),申请书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请书封面右上角“项目编号”栏请务必按照规范填写。

我校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816日,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823日。

联系人:李瑞杰 联系电话:13795692129

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

 附件: 各部门申报指标.docx

科技处

            2023719

 

版权所有:四川文理学院 科技处办公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中段519号(莲湖校区)办公电话:0818-2393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