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3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表于:2023-06-12 09:22:52 文章点击数:[]
校内各部门:
四川省科技厅 四川省财政厅2023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我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人请登录四川省科技厅网站,认真阅读《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3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https://kjt.sc.gov.cn/kjt/gstz/2023/6/9/7c85d97fe8164501bf4901caa874c50c.shtml),根据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2.项目负责人承担有在研的引导资金项目,不得新申报项目。申请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项目和其余经费1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符合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条件。
3. 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渠道、跨计划重复申报。
4.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意见》精神,允许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从事创业或到企业开展研发、成果转化等。属于此类情况的科技人员可作为离岗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创业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二、申报流程
2023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引导项目实行网上申报。
1.申报账号获取
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心”(http://202.61.89.120/),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项目负责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2.在线填报
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在线填写“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区域创新体系建设”4类《四川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引导项目申报书》,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盖章部分扫描后在线上传。
三、特别说明
本次项目申报不需报送纸质材料,但申报系统需上传单位盖章页部分。请各位申报者于6月29日前将导出打印的纸质版盖章页交至科技处5016办公室,待科技处盖章后申报者本人扫描上传盖章版到申报系统,系统上传截止时间为7月3日16:00。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818-2681199
科技处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