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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历史研究院重大历史问题研究专项2022年度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表于:2022-05-09 17:47:45 文章点击数:[]

校内各部门: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近日发布《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历史研究院重大历史问题研究专项2022年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以下简称《招标公告》,根据全规办公告和四川省社科规划办通知要求,现将我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具体通知公告及附件材料详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nopss.gov.cn/n1/2022/0427/c431029-32410052.html

二、材料报送及截止时间

1. 电子版投标书发送至邮箱1262615764@qq.com纸质投标书一式3份交至科技处5020办公室纸质材料。

2.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历史研究院重大历史问题研究专项重大招标项目实行网络申报和评审。网络申报系统于61日至615日开放,在此期间投标人可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进行申报。我校网络申报和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均为614日。

三、注意事项

1.投标项目组须按《招标公告》发布的项目选题方向投标,自选项目不予受理。

2.投标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项目组的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申请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首席专家,同年度不能投标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历史研究院重大历史问题研究专项项目。

4.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

5.请各投标者在《投标书》“表14.责任单位审核意见”栏,填写“本表所填写的内容属实。本单位能够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要的时间和条件保障,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落款时间填“2022614日”;《投标书》“表15.各省区市社科管理部门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意见”栏,按照提示填写意见:“申请人所在单位的审核意见属实,同意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落款时间填“2022616日”。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818-2686799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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