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法治四川专项课题”申报通知
来源: 发表于:2021-09-02 09:36:18 文章点击数:[]
校内各部门:
《2021年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法治四川专项课题”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已在全省发布。现将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服务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法律问题和法治建设中急需解决的现实问题,开展法学基础理论和应用对策研究,全面提升我省法学研究服务四川高质量发展水平,为新时代“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提供有力法学理论支撑。
二、课题管理和要求
“法治四川专项课题”为省级项目,面向全省公开申报,其管理和结项参见《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完成时间10个月(从立项之日起),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本次申报项目类别有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金额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每项资助金额2万元。
申报人须按照《申报指南》规定的课题方向选择申报,课题应充分反映相关研究领域的新进展,倡导原创性和开拓性研究,要体现时代特点,着眼于当代中国国情和四川省情,提出的结论要有创新性、可操作性、前瞻性。
课题申报单位应加强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审核,保证申报质量。申报课题由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四川省社科规划办公室、四川省法学会联合组织专家评审后立项。
课题立项后,课题组要及时将最新、最有价值的阶段性研究成果报送四川省社会科学研究《重要成果专报》稿件1篇以上,以此作为结题要件。
三、申报条件
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省社科规划项目有关管理规定。
2.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以上(含处级)行政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青年项目申请人和参与人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6年9月10日后出生)。
3.在研(2021年9月10日前未提交结项申请)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
4.曾经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
项目责任单位须具备: 申请人所在单位须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四、课题申报方式
本专项课题使用网上申报方式。申请人登录四川省社科联官网进入规划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申报。申报流程:①使用真实信息进行注册(如已注册直接使用已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②进入专项项目管理申报→③阅读上传申报文件说明→④下载申请书→⑤填写申请书并保存(可离线填写,填写完成后务必在申请书首页点击“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按钮,a.在基本信息专项分类下拉列表中请务必选择“法治专项”,b. 在基本信息申报指南编号中请严格按照《申报指南》中的序号填写,c.在初级审核单位下拉列表中请务必选择本人工作单位,如列表中没有本人工作单位请选择省规划办,d.本次申报不需填报活页)→⑥上传申请书(本次申报不需上传活页,上传后如需修改,请直接修改后在申报截止日期前点击“重传申请书”上传)→⑦打印申报书→⑧在封面右上角“项目编号”栏填写项目编号(项目编号请申请书上传成功后在管理系统“专项项目管理”-“申报管理”页面的“已申报项目列表”查看)。
报送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5份(含原件一份)。申请书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请书封面“项目编号”请务必按照规范填写。
五、申报时间
本项目系统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9月10日17:00(申报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拒绝任何申报及修改),我校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10日。请各负责人于截止时间内将材料交至科技处5020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申请人应按照《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和《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申报课题须按照《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或发表,擅自出版或发表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818-2686799
科技处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