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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川渝联合实施重点研发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表于:2021-05-07 11:13:25 文章点击数:[]

校内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战略牵引,探索融入新发展格局的有效路径,增强成渝地区协同创新能力,经与重庆市科技局协商,启动2021年度川渝联合实施重点研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申报通知详见网址:http://kjt.sc.gov.cn/kjt/gstz/2021/4/28/9a51c8a4e47c4ce39935229591f34503.shtml

二、申报要求

1.不接受四川单位单独申报,合作单位须在重庆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须附合作协议,并加盖所有合作单位公章并扫描在线上传。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196111日以后出生(院士除外),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3.已申报过2021年度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目前承担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项目验收未通过或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4.指南编制专家不能参与申报。

5.项目执行期从20215月起,执行年限具体见指南要求。

6.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三、申报流程

2021年度川渝联合实施重点研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

(一)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项目负责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填报。

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相关指南提出的具体申报方向,按照提示,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盖章部分扫描后在线上传。

四、申报时限

我校申报网上截止时间为:202151416时。项目负责人需在此之前完成系统提交工作,并将电子版申报批材料发送至邮箱1262615764@qq.com

联系人:李瑞杰 电话:0818-2676899

技术支持热线(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张 波 028-85249950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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