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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法治四川专项课题”申报通知

来源: 发表于:2015-04-20 18:52:55 文章点击数:[]

校内各部门:

       2015年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法治四川专项课题”申报指南》经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四川省法学会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省发布。现将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法律问题和法治建设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和现实问题,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全面提升我省法学学科研究水平,为“治蜀兴川”提供有力的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

    二、课题申报方式

    “法治四川专项课题”首次使用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人登录四川省社科规划管理系统(http://118.123.249.130)进行申报。申报流程:使用真实信息进行注册进入专项项目申报ƒ阅读申报书上传说明下载申请书填写申请书并保存(可离线填写)上传申请书、上传活页论证(上传后如需修改,请直接修改后在申报截止日期前点击“重传申请书”、“重传活页论证”上传)打印申报书在封面右上角“项目编号”栏填写项目编号(项目编号请在管理系统“专项项目管理”-“申报管理”页面的“已申报项目列表”查看)。纸质申请书请交科技处,由科技处统一报送到省社科规划办。

    三、课题申报组织和管理要求

    “法治四川专项课题”属于省级课题,其管理和结项参见《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一年(从立项之日起),不得延期,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申报人须按照《2015年“法治四川专项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1)规定的课题方向选择申报,课题应充分反映相关研究领域的新进展,倡导原创性和开拓性研究,要体现时代特点,着眼于当代中国国情和四川省情,提出的结论要有创新性、可操作性、前瞻性。申报课题由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四川省社科规划办公室、四川省法学会联合组织专家评审后立项。

课题立项后,课题组要及时将最新、最有价值的阶段性研究成果报送四川省社会科学研究《重要成果专报》稿件1篇以上,以此作为结题要件。

    四、申报资格

    重点项目申报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级行政领导职务;一般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以上(含处级)行政领导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承担在研国家社科基金或省社科规划项目者不得申报。

    五、申报材料

      1、审查合格的纸质《四川省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申请书》。《申请书》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4份(含原件一份)。《申请书》封面右上角“项目编号”栏请务必按照四川省社科规划管理系统提示填写。

      2、《2015年“法治四川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1份。主题标注“×××2015年法治专项”,发送至电子邮箱:1262615764@qq.com

    六、申报时间

    我校申报截止至2015518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瑞杰

    联系电话:2790085

       附件:2015年“法治四川专项课题”申报通知(含附件).rar

                                                  科技处

                                           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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