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表于:2016-07-11 09:46:14 文章点击数:[]
校内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17年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川科计〔2016〕8号)精神及四川省教育厅相关安排,现将我校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条件应符合《指南》要求,《指南》无明确要求的应符合“申报科技计划备选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补充通知”要求(项目管理中心“申报须知”)。
2、每个项目负责人2017年度项目限申报1项(青年基金、青年科技创新团队等人才类计划除外)。
3、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渠道、跨计划重复申报。
4、《指南》编制专家不得申报本年度该方向科技计划项目。
二、项目类别
(一)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二)重点研发计划类
3、农村领域研发项目
4、社会发展研发项目
6、软科学研究项目
(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计划类
2、重点新产品项目
3、科技扶贫项目
(四)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和人才计划类
1、科普培训项目
3、青年科技基金项目
5、科技创业人才项目
三、申报流程
(一)身份获取
2017年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实行网上申报。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心”(网址:http://xmgl.scst.gov.cn/),根据《申报须知》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过的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不需再注册。
(二)在线填报
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心”,凭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申报系统,根据《指南》提出的项目类别,按照提示,在线填写、提交并导出打印申报书(申报书模板错误不予受理)。
(三)单位审核
申报人按时将纸质材料报送莲湖校区行政楼5020办公室。
四、申报时限
1、申报资格集中审核:
(注册后请发送邮件至1262615764@qq.com以便管理员集中审核)
2、网上申报截止:
3、纸质材料集中受理:
五、材料要求
1、申报项目应严格按《指南》要求上传满足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
2、纸质《项目申报书》须与网上申报系统中的电子文档一致(提交具体份数=《指南》要求份数+2);申报材料切勿使用合页夹装订。凡联合其他单位申报的,所列合作单位均须在申报书中加盖公章(且单位名称须与公章一致);《指南》有明确要求的需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否则不予受理。
3、未尽事宜,按《指南》要求执行。
六、其它
1、具体申报通知和指南详见http://www.scst.gov.cn/zhuzhan/tz/20160708/24569.html。
2、科技厅系统技术支持热线:028-86726087、028-85249950、028-681879803、科技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瑞杰 0818-2790085 1379569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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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