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表于:2016-12-20 12:28:45 文章点击数:[]
校内各部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关于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国科金发计〔2016〕89号)已经发布,根据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相关要求和规定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详情请查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址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38/info53432.htm。
二、请申请人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7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1、曾经获得过基金项目或在线申请过项目的人员,可直接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基金委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完善个人信息后,在线填写申报书。
2、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科技处申请开户,程序为:(1)申请人将姓名、电子邮箱(经验证163邮箱可以收到注册邮件,qq邮箱不能收到注册邮件,其他邮箱不能确定,建议注册使用163邮箱)、职称、职务、所在二级学院或部门、手机号码等信息编辑短信发送给手机13795692129;(2)科技处项目管理人员在基金委管理系统建立申请人账号,并发送激活邮件至申请人电子邮箱;(3)申请者根据激活邮件进行账户激活,并完善个人信息后进行在线申报。
3、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三、截止时间及申报材料
2017年1月15日后,请申报者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
2017年2月15日上午11:00前,申请人将根据2017年申报指南填写的申请书电子文档发送至1262615764@qq.com。科技处将根据提交的申报材料按学科门类送专家评审指导,对申报材料提出修改意见。
2017年3月9日前,申请人根据专家反馈意见,对申请材料进一步修改完善,确定最终版申报书。
2017年3月10日上午11:00前,所有申报者务必完成在线提交,并于3月12日前从系统导出带水印的正式纸质申报书(PDF格式)一式2份(双面打印)及电子文档交至科技处5020办公室。
四、其他
1、《指南》将于2016年12月底发行,并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2、自然科学基金委随时公布新的项目指南、通知通告和工作动态,请申请人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注意:由于本次申报全部采用在线填报,每份申请书经ISIS系统处理需要一定时间,国家自然基金委要求各单位必须于2017年3月16日前(以邮戳为准)将盖章后的纸质版申报书寄至基金委项目材料接收组。为了确保申报工作及时顺利完成,请各位老师注意各阶段工作时间节点并于规定时间内完成材料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