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普及项目)“四川十大历史名人专项课题” 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表于:2017-09-04 11:19:46 文章点击数:[]
校内各部门:
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普及项目)“四川十大历史名人专项课题” 申报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申报通知和附件材料请查看网址:http://www.scskl.cn/News/NewsDetails.aspx?ClassID=102&NewsID=29647。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请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和编写工作。
(二)申请人须是申报项目的第一负责人。申请人所在单位须设有社科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项目编写的必要条件和信誉保证。
(三)同一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须申请人所在单位社科管理部门或市(州)社科联推荐并签字盖章。
(四)各申报单位要认真落实责任制度,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着力提高申报质量,适当控制申报数量。对申请书内容要严格把关,特别是导向、选题、课题设计的科学性、可行性和普及性, 课题组是否具备完成课题任务的条件等,要进行认真审核,在签署明确意见后报送省社科联社科普及部。
(五)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学科优势和学科特点,结合工作实践经验和社会需要,自己拟定有关首批四川历史名人的选题,避免低水平重复创,作出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易于推广的社科普及类读物,项目的完成时限为1—2年(从立项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计算)。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课题不属于社科普及类项目,包括:无社科普及价值的通俗类读物、宣传册、研究报告、软件、译著等。
2、以内容相同或相近成果申请了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
3、申请人承担的省社科项目尚未结项或撤项未满3年的。
三、材料报送
(一)纸质版《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普及项目)“四川十大历史名人专项课题”申请书》(附件1)一式3份,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二)纸质版《评审意见表和论证活页》(附件2)一式3份,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四、截止时间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瑞杰 联系电话:0818-2790085
科技处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