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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四川文理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表于:2017-10-17 17:47:10 文章点击数:[]

 

校内各部门:
根据本年度学校科研工作总体要求,为进一步培养锻炼师资队伍,提升中青年教师科研能力与素质,培育科研团队,培育扶持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特色优势科研项目,提高我校科研水平,进一步促进学校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学校决定启动2017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密联系我校转型发展的实际,突出我校特色和优势,围绕川东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实际,以本学科前沿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注重实效,为申报高级别项目打好基础。
二、项目类别
(一)科研基金项目
结合学校学科团队优势和特色,以培养教师的学术科研能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目的,重点支持40岁以下且没有立项项目的中青年教师。自2016年起,每人立项不超过1 项。
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自然科学重点项目资助0.8万元,一般项目资助0.4万元;人文社科重点项目资助0.6万元,一般项目资助0.3 万元。
(二)专项研究项目
科技处根据学校或地方发展需要发布课题指南,并向全校或一定范围发布或招标,由校学术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主任会议择优立项并确定资助额度。同时,学校将根据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动态发布其它专项申报及指南,请及时关注科技处网站。
1、校本研究
校本研究是以学校所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学校发展的实际需要为选题范围,以学校教师作为研究的主要力量,通过一定的研究程序取得研究成果,并且将研究成果直接用于学校教育教学的研究活动。
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资助1万元,一般项目资助0.5万元。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
2、思想政治工作研究
着重面向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具有普遍、长期和宏观指导意义的问题,优先支持以问题为导向、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的实证研究及具有前瞻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创新试验项目。
    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资助1万元,一般项目资助0.5万元。申报指南详见附件2
三、申报条件
1、申报者必须是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组织者和完成者,每个申报者本年度只能主持1项或参与2项项目。
2、项目主持人必须征得参与者同意和亲笔签名,否则申报无效。
3、有在研项目延期或校级项目未结题者,本次不得申报。因主观条件致使科研课题终止的负责人两年之内不得申请新课题,不能完成科研任务且不提出终止申请的负责人三年之内不得申请新课题。
4、申报课题不得与其它各类课题重复,硕士、博士论文研究课题不得作为校级课题重复申报。
四、申报材料
申报书提交以部门为单位,汇总后统一将纸质版申报书材料:申报书2份、活页6份(参与者需亲笔签名,附件3)、简表1份(附件4)、汇总表(附件5)及电子文档交至科技处5020办公室。电子文档命名请按如下格式:姓名+部门名称+项目名称。
五、申报时间
本年度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0日上午10:00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瑞杰;联系电话:2790085
地址:行政楼5020办公室,邮箱:1262615764@qq.com
                                            科 技 处
                        2017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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