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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发表于:2019-11-21 09:41:55 文章点击数:[]

 

校内各部门: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关于《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n1/2019/1111/c219469-31448907.html)和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网址:http://www.scskl.cn/#/detail/000000006e3bf04f016e7d82e44d0048),现将我校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安排
  1.申报时间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自2019年起实行网上申报和评审,申报系统将于2019年12月20日至2020年1月10日开放。在此期间投标人可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 以实名信息提交注册申请,待单位审核后由系统创建账号并发送短信和邮件通知,之后即可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技术人员,座机: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2.申报材料 投标人在网上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供纸质版《投标书》一式3份和电子版《投标书》1份。请各投标人于2020年1月3日前,将《投标书》纸质版3份报送科技处5020办公室,同时将《投标书》电子版(WORD文件格式)和投标材料汇总表电子表格(EXCEL文件格式)发送至邮箱1262615764@qq.com,并确保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二、注意事项
  1.投标人须按照《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填报其他版本无效。
  2.投标书“表14责任单位审核意见”请提前代为填写“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请提前代为填写“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该课题负责人和参加者的政治业务素质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提供完成该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该课题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
  3.投标书“表15各省区市社科规划办公室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意见”请提前代为填写“本表所填内容属实;责任单位承诺属实、能予落实;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担保;对课题研究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未尽事宜请详细阅读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公告。
联系人:李瑞杰   电话:13795692129
                                             科技处
                                          2019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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