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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阐释”专项课题的通知

来源: 发表于:2019-11-21 09:03:46 文章点击数:[]

 

校内各部门:
    《2019年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阐释”专项课题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见附件1)经四川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省发布。现将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深入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四川贯彻落实举措,开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
  二、课题申报组织和管理要求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阐释”专项课题属于省级课题,其管理和结项参见《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理论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或论文,本次立项总数为20项,每项资助金额2万元。研究成果以“四川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名义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杂志上发表的,或被省委省政府及以上党委政府主办的全国性会议、论坛征文等选用的,课题组最高可获追加资助经费2万元。
  申报课题由四川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四川省社科规划办公室联合组织专家评审后立项。课题立项后,课题组要及时将最新、最有价值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分别报送四川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成果要报》、四川省社会科学研究《重要成果专报》稿件1篇以上,以此作为结题要件。
  三、申报资格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曾经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被中止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报。
  申报人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已取得博士学位;
  3.实际工作部门处级及以上干部。
  四、申报选题
  申报人可根据《申报指南》(附件1)的研究方向自行设计题目,选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五、申报材料
  申请书封面的“申报指南编号”务必按照《申报指南》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填写。“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请提前代为填写“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该课题负责人和参加者的政治业务素质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提供完成该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该课题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
  报送材料包括:
  1.纸质版申请书一式5份报送至科技处5020办公室。申请书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申请书电子档(word格式)请发送至邮箱:1262615764@qq.com,文件名命名为“姓名+2019年省社科规划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阐释”专项课题申报书”。
  六、申报时间
我校申报及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瑞杰   电话:13795692129
                                   科技处
                              2019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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