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中华文化基本问题研究”单列重大项目申报公告
来源: 发表于:2020-01-08 11:03:53 文章点击数:[]
校内各部门:
四川省社科规划办近期发布《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中华文化基本问题研究”单列重大项目申报公告》,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申报通知及相关附件材料详见网址http://www.scskl.cn/#/detail/000000006e3bf04f016f5afd2b4e01bf:
二、申报资格
1. 项目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积淀、丰富的科研经验和重要的学术影响,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每个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只能为一人。
2. 在研的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负责人参加本次申报。
3. 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同年度其他单列课题的申报。
4. 近3年内有不良科研信用记录的不得申报。
三、项目要求
(一)成果形式及字数:成果形式包括专著和系列论文。重点课题成果正文字数原则上要求30万字以上,一般课题(含后期资助)成果正文字数原则上要求20万字以上。
(二)研究期限:从立项通知发布之日算起,一般为2—3年,截止2022年12月31日。
立项项目逾期未能完成,原则上不再延期,作撤项和公开通报处理,项目负责人和责任单位应退回项目资助经费。
(三)结项要求:成果鉴定由省社科规划办会同四川大学中华文化研究院组织开展。提交鉴定申请结项前,重点课题负责人须以第一作者名义在CSSCI来源学术期刊上至少发表2篇相关理论文章,一般课题(含后期资助) 负责人须以第一作者名义在CSSCI来源学术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相关理论文章。
课题研究期限过半时省社科规划办将进行中期检查,中期检查时要求完成10万字以上书稿。
所有公开发表理论文章均须标注“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中华文化基本问题研究单列重大项目研究成果”字样。
(四)成果质量:符合学术规范,学风严谨朴实,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反映当前国学研究前沿水平,体现相关领域领先水准。
(五)出版要求:项目成果须经省社科规划办审核同意后方可公开出版,擅自提前出版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课题组应退回课题资助经费。对通过结项,鉴定等级为“优秀”和“良好”的成果,优先在四川省相关出版社出版。
四、资助经费
(一)重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20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经费10万元。
(二)项目经费分三次拨付:立项时拨付60%,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20%,课题结项鉴定通过后拨付20%。
项目经费的拨付方式:由四川大学拨付给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按《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责任单位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办理。
(三)成果第一次鉴定等级为“不合格”且无修改基础的,直接作撤项处理,课题负责人退回课题资助经费;成果第一次鉴定等级为“不合格”但有修改基础的,课题负责人在规定期限内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后进行二次鉴定,二次鉴定如通过验收,则拨付剩余资助经费,结项等级原则上定为合格,如仍为“不合格”等级,则作撤项处理,课题负责人退回课题资助经费。
六、其他要求
(一)课题申请人填报的前期研究成果,在知网、维普网等知名网站应能查询到,不得填报刊载层级较低、待发表的成果。凡填报不实或填报待发表成果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
(二)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作如下限定:
1.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项中华文化基本问题研究单列重大项目的申报。
2.申请人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中华文化基本问题研究单列重大项目。
3.凡与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课题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课题与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
七、材料报送
(一)我校申报截止到2020年3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
1.《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中华文化基本问题研究”单列重大项目申请书》(以下称《申请书》)纸质稿原件一式8份。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申请书》Word版本电子稿(以申请人姓名命名)发科研处邮箱:1262615764@qq.com。
3.《申请书》纸质稿和电子稿的相关信息必须保持一致。
联系人:李瑞杰 电话:V:62129
科技处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