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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表于:2020-11-19 11:19:39 文章点击数:[]

 

校内各部门: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于11月18日发布了《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请根据公告要求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加强审核把关,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安排
1.申报时间  
实行网上申报和评审,申报系统将于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1月10日开放。在此期间投标人可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 以实名信息提交注册申请,待责任单位审核后由系统创建账号并发送短信和邮件通知,之后即可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2.申报材料  
投标人在网上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供纸质版《投标书》3份和电子版《投标书》1份。请各单位于2021年1月5日前,将《投标书》纸质版3份报送科技处5020办公室,同时将《投标书》电子版(WORD文件格式)和投标材料汇总表电子表格(EXCEL文件格式)发送至邮箱1262615764@qq.com,并确保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二、注意事项
1.本次投标须按照新修订的《投标书》(2020年11月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
《投标书》电子版请以“部门+负责人姓名”命名,投标材料汇总表电子表格请严格按照《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附件2格式制作,邮件标题标注“学院名称+研究阐释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重大项目投标材料”。
2.《投标书》“表14 责任单位意见 ”请提前代为填写 “为保证重大课题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我单位能够提供完成该课题所需时间和条件,并承担该课题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科研管理部门和所在单位盖章落款日期请代为填写:2021年1月5日。
3.“表15各省区市社科规划办公室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意见”请提前代为填写“本表所填内容属实;责任单位承诺属实、能予落实;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担保;对课题研究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盖章落款日期请代为填写为:2021年1月12日。
4.未尽事宜请详细阅读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公告http://www.nopss.gov.cn/n1/2020/1118/c219469-31935197.html。
联系人:李瑞杰    电话:0818-6786799
                           科技处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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