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表于:2021-01-08 11:46:39 文章点击数:[]
校内各部门:
2021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通告已经发布,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通知网址
通知详情请查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址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9541.htm
。
二、申报要求
请各部门动员本部门高级职称、博士(含在职博士)、青年教师积极申报,组织申报教师认真研读《通告》、《指南》和《条例》、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中关于申请人条件、限项申请规定、预算编报等相关要求。
三、申报说明
1.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于
1
月
15
日开放。
2.
《指南》拟于
2021
年
1
月中旬发行,并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3. 2021
年申请代码进行全面调整,不再设置三级申请代码,部分项目申请要求有较大变化。请申请人和依托单位认真阅读《指南》和相关通知通告,及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四、账号申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者需向科技处申请建立账号。程序为:(
1
)申请人将姓名、电子邮箱(建议使用
163
邮箱注册验证,
qq
邮箱不能收到注册邮件,其他邮箱暂不确定)、职称、职务、所在二级学院或部门、手机号码等信息编辑短信发送至邮箱
1262615764@qq.com;(2)科技处项目管理人员在系统中为申请人建立账号,并发送激活邮件至申请人电子邮箱;(3)申请者根据激活邮件进行账户激活,并完善个人信息后进行在线申报。
五、工作安排
1
.
1
月15
日前
,各申请人将申请开通账号信息发送至指定邮箱,科技处集中审核开通账号,申请人填写申请书。
2
.
2
月15
日前
,
申请人将申请书电子文档发送至1262615764@qq.com。科技处将根据提交的申报材料送专家提出修改意见。相关专家可由二级学院统一推荐或申请人自行推荐(专家信息请提前告知科技处),学校给予500元/项的专家评审费。
3
.
3
月1
日前
,申请人根据专家反馈意见,对申请材料进一步修改完善。
4
.
3
月6
日前
,所有申报者务必完成在线提交,并从系统导出带水印的正式纸质申报书(
PDF
格式)
1
份(双面打印)及电子文档交至科技处
5020
办公室。
六、其他
自然科学基金委随时公布新的项目指南、通知公告和工作动态,请申请人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科
技
处
2021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