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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来源: 发表于:2021-01-19 11:15:27 文章点击数:[]

 

各二级单位:
为更好地做好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四川省社科联最新要求,现对我校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作进一步要求和调整,具体如下:
一、积极动员、明确申报人员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各学院主管领导、教学科研办和科研秘书要积极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老师均要申报。根据学校申硕工作要求,博士、副高以上职称均须申报本年度高级别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相关情况纳入2021年度目标考核。
二、确定选题、申报情况汇总
三、充分论证、提交申报初稿
各单位根据最新申报指南要求,组织学科专家对本部门申请项目进行论证,提出修改意见,提高选题的准确性和项目申请质量。
根据四川师范大学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工作安排,其拟于128日—30聘请专家对申请人予以现场指导。经与四川师范大学人文社科处联系,我校申请人完成申报书初稿撰写后,可准备3份《申请书》初稿(不需要活页)到现场(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参会,接收川师大所组织的专家指导,有意愿参加的申请人请在申报情况汇总表填写。
无意参会的申请人,可由二级学院统一推荐或申请人自行推荐专家予以评审指导(学校均给予500/项的专家评审费)。
四、材料提交
根据四川省社科规划办安排,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将实行限额申报,要求各学校对申请书进行初评后限额推荐。我校将在省社科规划办下达推荐名额后,组织专家评审,故我校项目申报书最终版提交时间调整为217。请各申请人于20212171200前,将《课题论证》活页电子版发送至1262615764@qq.com
附件:

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选题报送情况汇总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职称
拟报题目
项目类别
联系方式
所在部门
否参加川师专家指导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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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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