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表于:2024-11-21 16:49:24 文章点击数:[]
各二级单位:
根据学校年度科研工作安排,决定于即日启动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理论阐释专项
1.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围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和作出的重大工作部署,深入研究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在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征程中的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问题,从不同的研究角度、研究方法和侧重点自拟题目。研究推出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重大成果,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思想库作用,为实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
2.申报要求
(1)申报人聚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根据选题指南(见附件1)提出的重点研究范围,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和专长开展研究,题目自拟。
(2)申报人只能牵头负责一个项目,且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工作,其研究内容均应避免与各类各级在研项目重复。
3.项目经费
拟设立校级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0.6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0.3万元,资助经费采取后补助方式,结项后一次性拨付。
4.结项验收要求
(1)本项目研究周期为6个月,于2025年5月30日前组织结题验收,不受理延期申请。
(2)鼓励项目围绕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学校相关重点工作开展研究,结项研究成果为高质量的研究报告,要求研究报告不少于0.8万字。
(3)项目结题成果可以是学术论文、学术专著、调研报告(不少于1万字)、优秀互联网文化成果、党报理论版发表理论文章等。
(二)科研启动专项
为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鼓励青年教师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设立校级科研启动专项,为青年教师科研成长提供基本保障。
1.申报条件
(1)本次申报对象为在我校工作以来,从未立项过任何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在职在岗教师。
(2)本项目与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仅可选择申报1项。
(3)项目负责人须能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位项目负责人限报1项科研启动项目。
(4)教学改革类项目不属于科研启动项目申报范围。
2.申报内容
科研启动专项申报不设申报指南,申请者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选题应坚持与学术前沿相结合,与学科专业建设相结合,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与学校发展定位相结合。
3.立项及成果验收要求
科研启动项目的立项及成果验收由科技处负责组织实施。科技处对经专家评审通过后的项目予以立项,其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不得延期。学校将按时对立项项目成果进行验收,根据专家评审鉴定成果的质量按一定比例确定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经费资助标准: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资助0.8万元,一般项目资助0.4万元;人文社科类,重点项目资助0.6万元,一般项目资助0.3万元。资助经费采取后补助方式,结项后一次性拨付。
科研启动项目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请结题。未按规定时间申请结题的项目自动终止,不再延期及经费资助。
(1)以相同研究方向申报校外省级(含)以上科研项目并获立项;
(2)公开发表学校认定的2篇普通学术期刊论文或1篇核心(含)以上学术期刊论文;
(3)出版学术专著1部;
(4)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
(5)研究报告被市委、市政府以上领导签批;
(6)获市级(含)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
(7)成果为优秀互联网文化成果,应在A类网站(主站)发表1篇或B类网站(主站)发表2篇理论成果(3500字以上);
(8)思政类项目在市级(含)以上党报理论版发表1篇理论文章(2000字以上);
(9)其他同水平成果由学校予以鉴定。
用于结项的相关研究成果,必须标注“四川文理学院科研启动基金资助项目”字样,所有结项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须为“四川文理学院”。
(三)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辅导员专项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升我校辅导员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水平与实际工作能力,设立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辅导员专项)。
1.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推动高校加快构建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切实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2.申报要求
学校从事学生工作的专职辅导员(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学工主任、团总支书记、党委副书记等副处级及以下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申报人只能牵头负责一个项目,且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工作,其研究内容均应避免与各类各级在研项目重复。
申请人可根据《辅导员专项选题指南》(见附件3)的研究方向,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自拟题目,项目名称的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3.项目经费
经费资助标准:辅导员专项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辅导员研究专项重点项目每项资助0.6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0.3万元,资助经费采取结项后一次性拨付的方式。
4.成果验收要求
本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不得延期。结题成果验收要求参照校级科研启动项目执行。未按规定时间申请结题的项目自动终止,不再延期及资助经费。
用于结项的相关研究成果,必须标注“四川文理学院辅导员专项资助项目”字样,所有结项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须为“四川文理学院”。
二、申报程序
(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理论阐释专项
为简化申报流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理论阐释校级专项申报只需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提交一份选题说明(限500字)及成果承诺,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汇总,由二级单位以“学院或部门+姓名+所报专项类别”命名统一报送电子档至邮箱:363761932@qq.com,无需提交纸质档。《申报表》电子档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下午17:00。材料不齐及逾期提交的二级单位不予受理,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科研启动项目和辅导员专项
科研启动项目申报者认真填写《四川文理学院2024年度校级科研启动项目申报书》和《四川文理学院2024年度校级科研启动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
辅导员专项申报者认真填写《四川文理学院2024年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辅导员专项)课题申报书》和《四川文理学院2024年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辅导员专项)课题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
同时将纸质文档1份和电子档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汇总,由二级单位以“学院或部门+姓名+所报专项类别”命名统一报送电子档至邮箱:363761932@qq.com,报送纸质文档至弘德楼5022室。所有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下午17:00。材料不齐及逾期提交的二级单位不予受理,不受理个人申报。
三、其他
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牵头申报一个校级专项,参与项目研究不超过两项。
联系方式:2682099,杨老师,弘德楼5022办公室
附件3:四川文理学院2024年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辅导员专项)课题.zip
科技处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