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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校级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表于:2024-10-29 11:18:28 文章点击数:[]

校内各部门:

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学校计划对2022立项的校级科研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2年校级科研启动项目,具体名单请参考附件1

二、结题验收要求

申请本次结题验收的项目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一)以相同研究方向申报校外省级(含)以上科研项目并获立项;

(二)公开发表学校认定的普通学术论文 2 篇或 D 类核心(含)以上学术论文 1 篇;

(三)出版学术专著 1 部;

(四)授权发明专利 1 项或实用新型专利 2 项;

(五)研究报告被市委、市政府(含)以上领导签批;

(六)获市级(含)以上科研成果奖 1 项;

(七)成果为优秀互联网文化成果,应在 A 类网站(主站)发表 1 篇或 B 类网站(主站)发表 2 篇理论成果(3500 字以上);

(八)思政类项目在市级(含)以上党报理论版发表 1 篇理 论文章(2000 字以上);

(九)其他同水平成果由学校予以鉴定。

用于结项的相关研究成果须标注“四川文理学院科研启动基金资助”字样,所有结项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须为“四川文理学院”。学校委托相关学科专家,以集中评审的方式组织结题验收。2022年校级科研启动项目未按规定时间申请结题验收的将自动终止,不再延期。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结题需提交材料清单申报书专家鉴定表《申请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结题表2份项目成果总结报告1份不少于1500字)项目结题成果(包括论文、著作、调研报告、专利证书、获奖证明等)

    (二)本次需集中验收结题的校级科研项目,请各项目负责人结题材料提交所在学院教科办,由教科办统一收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并统计填写《申请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附件2)后报送科技处5022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363761932@qq.com机关部门项目负责人结题验收材料直接报送科技处。

    (三)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5328962025  

附件:1.2022年度校级科研启动项目应结题项目名单.docx

     2.2024年下半年校级科研项目申请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xls

     3.《四川文理学院科研项目成果专家鉴定表》.docx 

     4.四川文理学院科研项目结题表.docx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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