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校级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表于:2024-10-29 11:18:28 文章点击数:[]
校内各部门:
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学校计划对2022年立项的校级科研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2年校级科研启动项目,具体名单请参考附件1。
二、结题验收要求
申请本次结题验收的项目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一)以相同研究方向申报校外省级(含)以上科研项目并获立项;
(二)公开发表学校认定的普通学术论文 2 篇或 D 类核心(含)以上学术论文 1 篇;
(三)出版学术专著 1 部;
(四)授权发明专利 1 项或实用新型专利 2 项;
(五)研究报告被市委、市政府(含)以上领导签批;
(六)获市级(含)以上科研成果奖 1 项;
(七)成果为优秀互联网文化成果,应在 A 类网站(主站)发表 1 篇或 B 类网站(主站)发表 2 篇理论成果(3500 字以上);
(八)思政类项目在市级(含)以上党报理论版发表 1 篇理 论文章(2000 字以上);
(九)其他同水平成果由学校予以鉴定。
用于结项的相关研究成果须标注“四川文理学院科研启动基金资助”字样,所有结项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须为“四川文理学院”。学校委托相关学科专家,以集中评审的方式组织结题验收。2022年校级科研启动项目未按规定时间申请结题验收的将自动终止,不再延期。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结题需提交材料清单:《申报书》、《专家鉴定表》、《申请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结题表》2份、项目成果总结报告1份(不少于1500字)、项目结题成果(包括论文、著作、调研报告、专利证书、获奖证明等);
(二)本次需集中验收结题的校级科研项目,请各项目负责人将结题材料提交到所在学院教科办,由教科办统一收取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并统计填写《申请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附件2)后报送至科技处5022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363761932@qq.com,机关部门项目负责人结题验收材料直接报送至科技处。
(三)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5328962025
附件:1.2022年度校级科研启动项目应结题项目名单.docx
2.2024年下半年校级科研项目申请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xls
科 技 处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