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的通知
来源: 发表于:2024-01-12 08:50:34 文章点击数:[]
各二级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于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的部署要求,全面加强学校科研诚信建设,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的通知》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工作。
各二级单位分别组织开展内部撤稿论文自查,通过全面检索中英文科技文献数据库、鼓励被撤稿教师自动上报等方式,具体对2021年1月1日以来以我校作为署名单位的被撤稿论文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在对排查发现的撤稿论文一一核实后全部填入自查情况汇总表,做到应填尽填。对于应填不填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依据上级和学校相关政策作出处理。
请各二级单位于2024年1月18日前完成撤稿论文自查工作,将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257556518@qq.com,联系人:任老师,联系电话:0818-2393756。
科技处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