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四川文理学院2023年度大学生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表于:2023-09-27 09:30:34 文章点击数:[]
校内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推动大学生科研工作建设,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扎实推进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更好发挥科研育人功能。学校决定启动2023年度大学生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
1.项目主持人应为大一、大二、大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大四学生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加课题组。
2.鼓励学生开展跨学科、跨年级合作研究,项目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且成员只能参与一个项目,同一年度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上一年度大学生科研项目未结题者不能申报本年度项目。
3.与往届立项项目题目雷同者如没有重大创新不得重复申报。
4.每个项目须指定一名指导教师,每名指导教师原则上同年度指导1个项目。近三年主持省部级以上项目者可以指导2个项目。指导教师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近三年主持市厅级以上项目或有高水平研究成果的可以优先。
(二)申报类型
项目分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教学类项目不能作为本次大学生科研项目申报。
(三)申报内容
项目支持包括学生自主命题的学术科研项目或拟参加各类校内外重要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的项目。项目应明确具体,有可行性和创新性,与以往立项项目雷同的不得重复申报。
(四)推荐名额
各二级学院、科研平台依据分配名额(附件1)限额推荐。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大学生参加各类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学校安排团委、大学科技园各10项择优推荐名额。
各部门要确保申报数量和质量,宁缺毋滥,并根据初评结果按推荐顺序填报《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2)。
(五)资助经费
项目以合格结题,人文社科类资助1000元,自然科学类资助1500元;项目以优秀结题,人文社科类资助1500元,自然科学类资助2000元。
项目以合格结题,指导教师在年度科研工作计分与奖励中,给予300元、3分奖励;项目以优秀结项,指导教师在年度科研工作计分与奖励中,给予500元、5分奖励。
(六)预期成果形式
结题成果可为论文、调研报告、专利、软件著作权、科技孵化产品、模型设计、艺术设计、艺术作品等。
凡研究成果在正式学术刊物发表或被市厅级以上地方领导干部签批,免于答辩;成果参加“挑战杯”“互联网+大赛”等省级以上大学生科技类赛事并获奖项,免于答辩。
大学生科研项目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专利权为四川文理学院。公开发表的成果必须有项目组学生署名,且参与项目的学生应排名前2位,指导教师可以通讯作者署名并视为本人一作给予认定及奖励。成果中须注明“四川文理学院大学生科研项目资助”字样。
二、申报程序
1.项目《申请书》须A4纸打印,项目组成员须由本人亲自签名,指导教师需签署推荐意见。申请人将《申请书》(附件3)纸质1份与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文件名格式为:学院名+姓名+项目名称)报送给各二级学院、科研平台。
2.各推荐部门应对申报的项目召开评审会,并按照分配名额限项推荐,请于10月20日17:00前由二级部门统一报送科技处5022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429505484@qq.com。报送材料包括:《四川文理学院大学生研究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项目申报书》的电子文档,《四川文理学院大学生研究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的纸质版。
3.《四川文理学院大学生科研项目申请书》纸质版由各项目依托单位、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存档,不再统一报送科技处。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2682099
邮箱:429505484@qq.com
附件1:2023年度大学生科研项目各二级学院分配名额.docx 附件2:2023年度大学生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3:2023年度大学生科研项目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