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校级科研启动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表于:2023-09-26 09:43:48 文章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科学研究、社会服务能力和整体办学水平,为教师申报高级别科研项目奠定基础,学校决定启动2023年度校级科研启动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本次申报对象为在我校工作以来,从未立项过任何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在职在岗教师;
(二)本项目与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仅可选择申报1项。
(三)项目负责人须能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位项目负责人限报1项科研项目;
(四)教学改革类项目不属于本次科研启动项目申报范围。
二、申报内容
本次项目申报不设申报指南,申请者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选题应坚持与学术前沿相结合,与学科专业建设相结合,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与学校发展定位相结合。
三、立项及成果验收要求
(一)科研启动项目的立项及成果验收由科技处负责组织实施。科技处对经专家评审通过后的项目予以预立项,其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不得延期。
(二)学校将按时对预立项项目成果进行验收,根据专家评审鉴定成果的质量按一定比例确定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同时予以正式立项发文。
(三)正式立项的项目其具体经费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资助0.8万元,一般项目资助0.4万元;人文社科类,重点项目资助0.6万元,一般项目资助0.3万元。
(四)科研启动项目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请结题。未按规定时间申请结题的项目自动终止,不再延期及资助经费。
1.以相同研究方向申报校外省级(含)以上科研项目并获立项;
2.公开发表学校认定的2篇普通学术期刊论文或1篇核心(含)以上学术期刊论文;
3.出版学术专著1部;
4.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
5.研究报告被市委、市政府以上领导签批;
6.获市级(含)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
7.成果为优秀互联网文化成果,应在A类网站(主站)发表1篇或B类网站(主站)发表2篇理论成果(3500字以上);
8.思政类项目在市级(含)以上党报理论版发表1篇理论文章(2000字以上);
9.其他同水平成果由学校予以鉴定。
(五)用于结项的相关研究成果,必须标注“四川文理学院科研启动基金资助项目”字样,所有结项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须为“四川文理学院”。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者认真填写《四川文理学院2023年度校级科研启动项目申报书》和《四川文理学院2023年度校级科研启动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同时将纸质文档1份和电子文档(命名:姓名+部门)提交至所在部门教科办。
(二)所在部门科研秘书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查,经初步审查合格的项目,将相关纸质文档统一报送至科技处5022室,电子档统一打包发送至邮箱:2396269578@qq.com
(三)机关部门直接报送至科技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2396269578@qq.com。
五、其他事项
材料提交时间:2023年9月26—10月16日。联系人:任焕鑫,联系电话:18381305901。
附件1:四川文理学院2023年度校级科研启动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四川文理学院2023年度校级科研启动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xls
科 技 处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