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管理入口
 
1 3 4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征集、报送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要成果专报》的通知

来源: 发表于:2023-08-31 16:11:51 文章点击数:[]

各位老师:

    接省社科联通知,为了宣传展示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发挥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在党和政府决策中的思想库作用,现向校内各位老师征集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要成果专报》稿件。

一、征稿对象

主要为国家社科基金、四川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的承担者,也欢迎其他社科研究工作者积极投稿。

二、征稿要求

1、选题要具有针对性、现实性、战略性,真正反映关系国计民生的战略问题,反映事关我国,尤其是我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问题。

2、内容要围绕一个主题,集中反映成果的主要核心观点;所提出对策建议要注重科学性、建设性、启发性。

3、观点明确、逻辑缜密、结构合理、文风朴实,语言精练(字数2000字以内)。

4、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三、表扬奖励

1、被《重要成果专报》采用刊登的成果,将给予作者稿费。被省委常委、省人大和省政协主要领导、省政府副省长以上领导作了批示的成果,将给予奖励;该项成果在申报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时,可免于初评,直接进入学科组评审。

2、省社科规划项目研究成果被《重要成果专报》采用,并被副省级以上领导作了批示1次及以上的,可以申请免于鉴定结项;其中,省重大项目研究成果被《重要成果专报》采用,并被副省级以上领导作了批示2次及以上的,方可申请免于鉴定结项。

3、被采用刊登的《重要成果专报》第一作者,次年申报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时,可免于初评,直接进入会议评审;各科研单位报送专报成果的刊登率,将纳入《四川省社会科学研究报告》统计指标,并作为先进科研管理部门的考核指标。

四、稿件受理

1、重要成果专报投稿,由科技处统一征集报送。报送方式,及时报送,若有采用意向30天内通知作者。

2、投稿时请注明是否属于国家社科基金或省社科规划项目研究成果,并附上主要作者的单位名称、职称职务、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

3、请将《成果要报》稿件的电子文本发送至sasukjc@163.com邮箱(如研究内容涉密,请将文稿刻录光盘后送交)。

联系人:邹林佚 联系电话:61336V

 

附件:  《重要成果专报》写作建议.doc

       《重要成果专报》格式规范.doc

      

 

科技处

2023831

 

版权所有:四川文理学院 科技处办公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中段519号(莲湖校区)办公电话:0818-2790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