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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四川省高等学校“双一流”建设贡嘎计划建设学科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发表于:2023-02-21 16:09:09 文章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高等学校“双一流”建设贡嘎计划〉 的通知》(川教函〔 2023 33 号)(以下简称“贡嘎计划”), 加快推进我省高校“双一流”建设,推动四川高校学科整体水平 提升,四川省教育厅将组织开展“贡嘎计划”建设学科申报工作。

  一、申报要求

1. 建设学科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 教育学科专业目录( 2022 )》中的一级学科进行申报,专业学位 类别按相近一级学科申报(艺体类专业院校除外),仅具有学士 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依托本科专业相近一级学科申报。
2. 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限申报Ⅰ类、Ⅱ类建 设学科;硕士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限申报Ⅱ类、Ⅲ类 建设学科;依托本科专业相近学科申报的,限申报Ⅲ类建设学科。
3. 申报学科须为所在高校学科建设规划中明确重点发展的 学科,建设期内不得主动撤销该学科对应的学位点。
4. 高校申报工作应在校内全程公开,有关推荐申报结果应经 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并在推荐公函中明确公示结果。
二、申报材料
1. 学校根据自身办学特色优势,以 5 年为一周期,科学编制 学校整体建设方案、申报学科建设方案(以下统称“建设方案”) 和申报学科简况表。
2. 高校组织专家组(不少于 7 人),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和国家战略需要,对建设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进行深入论证。 根据论证通过的建设方案及专家论证报告,经学校审定后以正式 公函申报。

三、注意事项

1.申硕四个重点学科应各凝练1-2个学科进行申报,各学科要在全省有特色有优势,并与区域产业及国家战略导向相结合;申报论证材料应尽量突出相关重大平台,重大成果支撑,力争在全省有竞争力。

2.各申报学科填报内容不得交叉使用,若有支撑学科,则支撑学科材料可以用于申报学科填报,数据截止日期为 2022 1230 日,填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可靠,文字简明扼要。请2023 2 25日之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技处。

3.相关资料可直接联系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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