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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下半年校级学术讲座和学术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表于:2022-09-13 09:49:35 文章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研究平台:

为进一步活跃学校学术氛围,围绕学校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建设的重要目标,持续开展高水平、多领域的学术交流活动,促进我校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以及人才培养质量的整体提升。度秋季学期将以各二级学院、研究平台为主体继续开展系列学术交流活动,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要求

学术讲座和学术活动要紧密结合学校实际,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人才队伍建设。凡教学类、辅导类内容不纳入学术讲座。其主题应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和学科专业建设需求,着眼于学生综合素质提升以及本学科最新学术前沿动态等主题开展。

二、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按照《四川文理学院学术活动管理办法》,遴选有较高学术造诣、在教学和科研方面成绩显著或有在研高级别科研项目、重要科研成果的教师。

2.各二级学院举办2场学术讲座,各科研平台举办1场学术讲座。科研平台举办学术讲座需依托二级学院进行申报,二级学院协助其开展工作。为鼓励新校区教师到老校区开展学术讲座,可适当增加申报指标以满足有意愿到老校区开展学术讲座的教师,并由老校区二级学院进行遴选、组织管理。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3.各二级学院、研究平台拟在本学期主办或者承办各级各类学术活动需填报《2022年半年学术活动登记表》(附件4)。

4.倡导各二级学院在学术报告厅、学术会议室、阶梯教室等地方以学术报告、学术沙龙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本学期学术讲座和学术活动,时间需统筹掌握,学期末不宜安排。

三、报送方式

1.请各部门认真填报《2022年半年校内学术讲座登记表》(附件2、3)《2022年半年学术活动登记表》(附件4),于2022年9月19日17:30前将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29505484@qq.com,纸质版交科技处5022办公室。

2.对学校已备案批准的讲座,各部门可自行预约选择时间在学术报告厅、学术会议室、阶梯教室等地方以学术报告、

学术沙龙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本学期学术讲座时间地点学校不再统一安排。

3.本学期期末将通知科研秘书把相关材料(照片、新闻、ppt等)统一交科技处5022办公室审核、存档。学校将按《四川文理学院学术活动管理办法》对讲座予以赋分和奖励。

四、其他

联系人:刘瑶  电话:2682099   

附件:  附件1:2022年下半年校内学术讲座指导性计划表.xls 附件2:2022年下半年校内学术讲座登记表(二级学院).doc 附件3:2022年下半年校内学术讲座登记表(科研平台).doc 附件4:2022年下半年学术活动登记表(二级学院、科研平台).doc

科技处

2022年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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