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达州市科学技术局 四川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2022年度四川大学—达州市人民政府校市战略合作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表于:2022-08-15 08:16:18 文章点击数:[]
校内各二级单位:
2022年四川大学—达州市人民政府校市战略合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详见http://kjj.dazhou.gov.cn/news-show-3153.html
一、申报时间
校内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7日(以收到纸质材料时间为准),同时将电子版本的项目汇总表发送至邮箱sasukj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条件
四川大学所属各相关单位;达州市申报单位必须是在达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纳税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以及省级以上驻达单位。申报单位所在县(市、区)、达州高新区、达州东部经开区科技管理部门为推荐单位。
三、申报要求
(一)合作双方单位联合申报。双方各有一个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在岗人员、中级及以上职称,且限报一个项目。被政府相关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项目。
(二)达州市申报单位应有一定的科研条件和较好的信誉,诚信守法、无不良记录。具有健全规范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财务运行管理规范、无违反财经纪律行为,且与当地财政建立财务信息关系。
(三)填报项目申报书时,要求填报单位如实填写申报项目的真实情况,对项目实施预期能实现的指标做出客观、真实、合理判断,特别是项目预期的技术指标、经济指标、社会效益。项目申报书填写的预期实现指标将作为项目立项后计划任务书考核指标。
(四)填报项目申报书时,合作申报单位须达州方单位在前,四川大学方在后。申报书首页和尾页需加盖申报双方单位公章(四川大学方盖学院章)。
(五)申报单位须有合作协议或联合申报协议,并作为附件材料(协议四川大学方经川大科研院审核后加盖“四川大学合同专用章(技术)”)与申报书统一装订一并报送。
(六)以企业为合作方共同申报的项目,要求企业有相应的配套资金投入(具体要求以指南为准),并出具项目申报承诺书(见附件)和自筹能力印证材料(可选择银行存款印证材料、上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财务报表、银行授信、股东增资或其他可以印证的材料作为自筹能力印证材料,涉密单位除外),与申报书统一装订一并报送,同时要求企业为申报项目设置专账,对项目资金进行专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申报2022年度四川大学—达州市人民政府校市战略合作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见附件)由推荐单位填写,与推荐的企业的申报书一并报送。
(七)已获得2020年度、2021年度四川大学—达州市人民政府校市战略合作专项资金项目专项资金支持的川大项目负责人和达州市企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再申报,具有突出科研实力的企事业单位除外,但申报项目不得重复。
(八)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最长不超过3年,起始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研究周期内合作双方应组织不低于3次的项目研讨交流会,并形成项目进展报告报送推荐单位。
四、申报程序
(一)认真阅读指南。在申报项目前,申报单位须认真阅读《2022年度四川大学—达州市人民政府校市战略合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根据《项目申报指南》进行项目申报。
(二)填写申报书。项目实行纸质申报的方式,填写“2022年度四川大学—达州市人民政府校市战略合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签署意见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单位名称与公章必须一致,四川大学方盖学院章),报送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式5份(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至推荐单位。
(三)推荐单位审核及资料报送。推荐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汇总审核,确保申报材料齐全、规范,印章清晰,否则不予受理。推荐单位应严格审查项目申报单位资格及项目申报书,确保项目质量,审查合格后签署意见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对项目进行汇总填写《申报2022年度四川大学—达州市人民政府校市战略合作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
(四)推荐单位在2022年9月16日前,将审核通过的申报项目资料(一式5份)及项目汇总表报送至达州市科学技术局资源配置与管理科(达州市通川区永兴路2号市政中心综合楼1308室),同时将电子版本的项目汇总表发送至邮箱723182708@qq.com。项目单位单独报送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请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推荐单位根据自身需要自行留档。
五、咨询方式
(一)达州市科学技术局资源配置与管理科
杨 峰 联系电话:0818—2375897
地 址:达州市通川区永兴路2号市政中心综合楼1308室
(二)四川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段雨雯 联系电话:028—85406692
地 址:四川大学望江校区滨江楼B102办公室
附件: fad3706831.doc
科技处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