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校级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表于:2022-04-11 17:31:58 文章点击数:[]
校内各部门:
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上半年校级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一)已到研究期限的,具体应结题人员详见附件1。
(二)未到研究期限,已达到预期研究成果的,鼓励提前结题。
(三)已到研究期限,若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结题的,由项目责任人提出延期申请,填写并提交《四川文理学院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科技处-资料下载-项目类下载)
二、结题安排及要求
(一)科研平台专项研究项目
按学校《科研平台专项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项目满足办法规定的结题要求后,报送相关结题材料,经科技处会同科研平台审查后予以结题。
(二)博士专项科研基金项目
按学校《博士专项科研基金项目实施办法》进行管理,项目满足办法规定的结题要求后,报送相关结题材料,经科技处审查后予以结题。
(三)其他校级项目
学校委托相关学科专家,以集中答辩的方式组织结题验收。若项目成果达到免于答辩条件,成果经专家组审查同意后,可不进行答辩,直接同意结题。
免于答辩条件:人文社科项目发表相关成果D级期刊2篇;C级及以上期刊1篇;调研报告被市级领导签批或市级部门采纳;自然科学项目达到《科研平台专项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相应级别结题要求。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项目负责人按照“结题验收需提交材料清单”准备相关结题验收材料。二级学院各项目负责人先将结题验收材料提交到所在学院教科办,由教科办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收集本学院申请结题验收人员的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分类整理并统计填写《申请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附件2),后报送至科技处5020办公室,机关部门项目负责人结题验收材料直接报送至科技处,电子文档统一发送至邮箱105687365@qq.com。
(二)结题验收需提交材料清单
1.《申报书》、《专家鉴定表》、《申请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结题表》(科技处-资料下载-项目类下载);
2.项目成果总结报告1份(不少于1500字);
3.项目结题成果(包括论文、著作、调研报告、专利证书、获奖证明等)。
(三)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2年4月29日,逾期将不予受理。学校将择期组织项目结题评审及答辩,请相关课题组做好准备。
四、其他
联系人:肖老师 邮箱:1056873651@qq.com
联系电话:2686799 V:62580
附件:1.2022年上半年校级科研项目应结题人员名单.xls
2.2022年上半年校级科研项目申请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xls
科 技 处
2022年4月11日